【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公元前221—后589) 1、乐府:西汉设有太乐和乐府二署,分掌雅乐和俗乐。乐府机构成立于汉武帝元鼎五年(前112),撤消于绥和二年(前7)。主要任务:①采集民间歌谣②创作和填写歌词,改编曲调③编配乐器④进行歌唱和演奏活动。罢乐府的实质不过是罢免了乐府中从事民间音乐部分的人员而已。乐府机构的建立主观上是为了适应统治阶级宫廷享乐需要,但客观上却起到了保存民间音乐的作用:①促成汉代民间音乐的高度繁荣②重视民间音乐的经验。 2、李延年:是汉武帝时代的乐府领导人,是我国历史上最早明确记载运用外来音乐进行加工创作的人,为民族之间音乐文化的交流做出了贡献,是第一位吸收外来音乐的人。宋代郭茂倩编撰的《乐府诗集》一百卷,保存了从汉代直到唐﹑五代的历代乐府名作,实际上就是历代乐府歌曲的歌词总集。 3、歌舞戏:歌舞戏是南北朝后期兴起的一种有故事情节、角色化妆、歌舞兼具,并有伴唱和管弦伴奏的戏曲雏形。它的形成与汉代的百戏有直接渊源。其代表剧目有《大面》、《钵头》、《踏摇娘》。 4、鼓吹:是一种以打击乐器和吹乐器演奏为主的音乐形式,以鼓、排箫和笳,为主奏乐器,中间则有歌唱。鼓吹乐起源于我国北方边境地区。鼓吹形式用于军乐,以“短箫铙歌”为特征,还带有黄门鼓吹。 5、横吹:狭义的横吹指横吹曲。其后分为二部,有箫笳者为鼓吹,用之朝会、道路,亦以给赐。汉武帝时,南越七郡,皆给鼓吹是也。有鼓角者为横吹,用于军中,马上所奏者是也。横吹曲的特点是以鼓和角为主奏乐器,于军中马上奏之。 6、《相和歌》:是汉代汉族各种民间歌曲的总称。它包括清唱的“徒歌”;一人唱、三人和的“但歌”。但名副其实的相和歌是以乐器与歌唱相和的形式,是指在弹弦乐器和吹管乐器的交替伴奏下由歌者击节而唱,乃是唱奏并重的一种艺术歌曲。相和歌常用的乐器有节、笙、笛、琴、瑟、琵琶、筝等。相和歌的最高发展形式为多段体的大型歌舞,叫相和大曲。是一种歌、舞、乐并用,有一定复杂结构形式的作品。结构包括“艳”、“曲”、“解”、“趋”四个部分。“艳”是华丽、婉转的抒情段落,一般在曲前,相当于“前奏”;“曲”是歌唱部分;“解”是器乐伴奏下的舞蹈部分,它的速度是快速、急剧的,情绪是热烈、奔放的;“趋”的速度比较急促,常用在一曲末尾,相当于“尾声”。“乱”属于全曲的高潮,常处于带有结束性的段落。 7、董仲舒:唯心主义大师,是汉代官方哲学思想的奠基者,在他的手里,孔子学派的学说与神话迷信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神秘主义的潮流。 观点:自然界的各种灾异是出于神的一种警告神的意志是通过“阴阳”“五行”等势力来指导自然界和社会的命运。提出了“不变”的形而上学宇宙观,为封建秩序的永恒存在做辩护。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 8、京房六十律:汉代律学家,京房(公元前77-公元前37)因见古代三分损益十二律最后一律仲吕(F)依原法回不到黄钟(C),帮又继续损益生至六十律,不仅使第五十三律色育接近黄钟,而且基本上实现了“周而复始”的旋宫转调理论。京房,还认为用管长计算音律不精密,故另作十三弦的准(形如古琴),在中央一弦下有六十律的标记。 9、三百六十律:西汉律学家京房曾在三分损益十二律的基础上继续生满六十律,后人称之为“京房六十律”。此后,南朝宋律学家钱乐之在“京房六十律”的基础上,继续用三分损益法生满三百六十律,后人称之为“钱乐之三百六十律”。此律在数目上是“京房六十律”的六倍,故其律间自然更密,于是就出现了比“京房一日音差”更小的音差。 10、何承天的新律:何承天,南朝宋时炎人,武帝时(420—422)曾为尚书祠部郎,文帝时做过御史中丞;后因故免官,死于家中。他在律学史上别开生面的提出了“十二等差律“即新律的理论,其方法是以黄钟本律之数9寸减去由仲吕所生黄钟2之数8.8788寸,得差数0.1212,再将此差数平均分为十二等份。即0.122-12=0.0101,然后将此数依次递减加在林钟一下各律上,即得“心律”各音之数。这种新律不但完全解决了古律仲吕还生生不得黄钟本律的问题,而且还缩小了古律大、小半音之间的差距,已接近十二平均律,是律学史上一大贡献。 11、荀勖的笛律: 笛律是按气柱发音原理制定律法(即管律)的一种。我国最早创造有严格律数的笛律的人是魏末晋初的荀勖(读“旭”),故称“荀勖笛律”,又叫“晋太始笛律”。荀勖,字公曾,颍川颍阴(今河南许昌)人。魏晋年间政治家,也是音乐家、目录学家。东汉司空荀爽的曾孙。 他于公元274年设计,由太乐郎刘秀等与笛工共同制作的笛律,形状如同现在直吹的箫,全套12只,应12律,分别名为黄钟之笛、太品之笛等,每只笛都可以吹奏出荀勖所称的“三宫二十一变”。“三宫”指三种调式,“二十一变”说明每只笛都能吹出上述三种七渗调式所需要的各音。在不设仲馨的场合,奏乐时根据这种特别的笛为弦乐器和歌唱来确定调高。荀勖经过精密计算,以黄钟律长度和姑冼律长度的差数做黄钟笛的管口校正数据,其它各笛均以该笛所应之律的长度与各该笛角音所应之律的长度之差作为该笛的管口校正数据。这个数据,无论在律学史上或物理学史上,都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12、清商乐: 清商乐是相和歌的继承与发展。由于魏氏三祖尤爱清商三调,亲自制作了不少歌词,于是设立清商署,把相和歌包括清商三调从鼓吹署里独立出来。东晋南渡以后,北方的相和歌随着汉族政权南迁,南方音乐和北方音乐逐渐融合成一种新颖的音乐,即所谓“清商乐”。所以清商乐是北方和南方汉族民间音乐的总称,但主要成分已是南方民间音乐。清商乐包括了“中原旧曲”、“江南吴歌”、“荆楚西方”三种成分。“吴歌”是江苏一带的民歌,代表作有《子夜歌》等,风格抒情、细腻,以表现男女间爱情为主。“西曲”则是湖北一带的民歌,所谓“出于荆、郢、邓之间”。曲调较多,有三十多种,名篇有《乌夜啼》等,内容多为抒发游子思归的别离之情,乃是长江流域商业繁盛的产物。 13、琴曲《广陵散》 《广陵散》是我国古代一首大型琴曲,至晚在汉末已经出现。这首乐曲描写战国时代铸剑工匠的儿子聂政为报杀父之仇,刺死韩王,然后自杀的悲壮故事。现存的《广陵散》曲谱,最早见于明代朱权编印的《神奇秘谱》。琴曲《广陵散》共有四十五个乐段,分开指、小序、大序、正声、乱声、后序六个部分。正声以前着重表现对聂政不幸命运的同情;正声之后则表现对聂政壮烈事迹的歌颂和赞扬。正声是乐曲的主体部分,着重表现了聂政从怨恨到愤慨的感情发展过程,深刻地刻画出他不畏强暴、宁死不屈的复仇意志。《广陵散》是我国现存琴曲中唯一的具有戈矛杀伐战斗气氛的乐曲,直接表达了被压迫者反抗暴君的斗争精神,具有很高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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