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需求,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和途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2011]10号),结合我区实际,拟引进有教育教学岗位经历的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8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骨干教师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及年龄要求 高中地理教研员、高中生物教师、课程室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初中数学教研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从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9日9:00--2018年12月25日17:00 (三)资格审核 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南开区教育局地址:南开区广开四马路与广开南街交口 报考人员需持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以及在资格审查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报名所提供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业绩材料,以上证书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四)面试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五)计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进入体检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聘用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22-27459983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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