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根据工作需要,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麻章分局决定公开招聘4名环境执法辅助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环境执法辅助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人数4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等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29日。 (二)报名地点: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东路4号市环保局麻章分局办公室(四楼)。 (三)咨询电话:孙萍,0759-2733789、13560539562。 (四)报名应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8年应届生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4.其他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提供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需填写《湛江市环保局麻章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可在下载附件打印填写,也可现场填写。 (五)报名不收取费用。 (六)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不需要笔试,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初步定在2019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选从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入围资格等情况出现拟聘岗位人数不足的,经批准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麻章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对象与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麻章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的工作服从我局统一管理和调剂。聘用期间,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我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决定对其解除聘用合同;如有违纪违法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具体考核办法由我局另行制定)。 2.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麻章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待遇(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交部分),列入年度区财政预算。 七、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0759-2733608、137024758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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