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解决我县部分乡镇事业单位紧缺人才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经田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田阳县2019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名额 (一)招聘主要面向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专业对口的人员。 (二)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具体职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国家承认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19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即为1983年6月1日至2001年6月1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放宽到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为1978年6月1日至2001年6月1日期间出生)。 4.热爱当地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服务年限。在本岗位服务最低年限为3年或5年以上(含试用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违反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现役、辞退(聘)、录(聘)用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15日(星期六)9:00—14:00 (2)地点: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校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7号)。 其他“双选会”场次的时间地点视考生报名情况待定,考生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6-3223779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②往届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③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进入面试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有需要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到指定地方再次核验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试场面试。应聘人员的证件(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专业测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面试工作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进行面试时,要成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面试考官组成。面试考官要求县与县交流,每个考场交流考官不得少于30%。招聘岗位专业性较强的,考官中专业人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严格实行面试考官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3-5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者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分析能力”成绩相同时,以“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成绩高者为体检、考察人选。入围体检的人选由体检实施单位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考核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考核名单,由考察组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审批与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在发布面试公告后,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田阳县事业单位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田阳县事业单位人员;应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田阳县事业单位人员;应聘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 (三)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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