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 2.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积极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4.年龄22~30周岁; 5.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月7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材料;学历、学位证件相片以及填写《防城港市林业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 3.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以便面试时进行审核。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万山路500号,防城港市林业局15楼会议室 市林业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谈。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 按照《县区以上医院健康体检标准》内容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合同期为1~2年,试用期1~2个月,由市林业局与聘用人员具体商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合同期满,表现优秀者可优先续签。 四、待遇 1.被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工资根据学历情况约为2500元/月,试用期间按正式聘用后工资的80%标准执行。 2.根据实际情况,经单位研究,参照公务员绩效考核奖金的一定比例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原则上每年核发两次。 3.参照国家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 4.每年按规定享受单位工会会员福利,参照公务员执行各项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 五、本简章由防城港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防城港市林业局招聘人员计划表 附件2:防城港市林业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防城港市林业局 2018年12月2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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