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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直学校2019年引进2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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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 10: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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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市直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泰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泰人社发[2016]48号)精神,经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泰州市教育局决定统一组织部分市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专业及人数
泰州市8所市直学校是泰州市教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引进20名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具体学校、岗位、专业、学历、学位、人数等要求详见《2019年泰州市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本次引进对象为国内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指国内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尚未就业和2019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教育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学校网站、泰州人才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和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1日下午5:30,逾期不予补报,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时须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相关招聘学校的报名邮箱(附件1):
①身份证。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③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表(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④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2019届毕业生可推迟到2019年7月1日前提供,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的专业课教师不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⑥《2019年泰州市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1.考核形式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末位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所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拟聘岗位、考试成绩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提请备案(2019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经备案同意,由招聘学校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回答本次引进工作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999831。
中共泰州市纪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组对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23-86999837。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880623。
泰州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8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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