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速河北教育发展,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河北区教育系统拟面向首都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天津市河北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2名(见《2019年天津市事业单位面向首都高校引才信息一览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河北区教师进修学校招聘岗位需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可于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主要针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六所首都高校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6.年龄18周岁以上(2001月1月5日及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 8.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届研究生;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现役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员; 9.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影响仪容的(若录用后,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月5日(星期六)9:00至2019年1月9日(星期三)17:00(以邮箱接收材料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从网上下载《2019年天津市事业单位专项引才引进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结果在接收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48小时内给予答复。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2019年天津市事业单位专项引才引进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反面签字确认栏签名);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需加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 (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持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 (四)教师资格证; (五)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六)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谈 (二)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递补 若体检、考察及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考生或考生自行放弃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递补人员。 十一、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报名咨询电话:26473171 天津市河北区教师进修学校报名咨询电话:26292286 举报或投诉电话:26288256 河北区教育局 2019年1月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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