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攀枝花市西区2019年区属中小学校 一、岗位及名额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中小学校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进入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教师。 (2)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16日(9:00-11:30,15:00-17:30)。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公室(攀枝花市西区建兴路24号)。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登录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下载《攀枝花市西区2019年区属中小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聘用文件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免冠近照2张、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攀枝花市西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核。考核在攀枝花市西区2019年区属中小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攀枝花市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课堂管理能力和授课水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报经攀枝花市西区2019年区属中小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且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攀枝花市西区2019年区属中小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0812-3312388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2-3500917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体育局0812-5555533 2019年1月9日 附件1 | 攀枝花市西区2019年区属中小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周岁及以下,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 | | 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拟聘人员所学专业及考核结果,统筹安排到区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40周岁及以下,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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