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市直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市教育局下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人才,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及急需人才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 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35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方可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求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专业分类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三)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签署同意的报考证明。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聘原则、录用计划、报考对象和条件,考试内容和范围,报考时间、地点及所需证件和材料等。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5日9:00至17:00。 2.报名方式及地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四楼九江市教育局人事科C-430。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者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九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具体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打印一式两份。报考者只能以本人一个居民身份证号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5)。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体检)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二是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报名不收费。 4.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初审在报名当天同时进行,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由市教育局负责。 资格初审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查。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围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1.除九江外国语学校俄语岗位外,其他所有岗位均采取直接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九江外国语学校俄语岗位为急需人才岗位,若报考比例超过岗位计划数1:3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加上面试成绩的总和。若报考比例未达到岗位计划数1:3,则无需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笔试委托市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将采用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能力。说课教材为各招聘岗位对应的市直中小学现行教材(其中,九江外国语学校俄语岗位说课教材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走遍俄罗斯》,周海燕编译)。每个考生的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完后,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 5.面试组织: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 6.面试成绩的公布:九江外国语学校俄语岗位面试成绩为3名考官的评分平均值。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5名考官的评分平均值,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的最后得分由主考官在下一考生考试结束后公布。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7.面试入围分数合格线: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围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或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围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8.有效面试分数: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为有效面试分数,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围资格。 9.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市外国语学校俄语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0.拟入围体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拟入围体检人数因末位总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市外国语学校俄语岗位若报考比例超过1:3加试笔试,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取答辩成绩高者入闱。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将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入围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 1.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统一规定。拟入围的考生除了携带资格初审所需材料、还需携带个人档案资格复审。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同意辞职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围资格。考试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递补入围。 (四)体检 1.资格复审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递补入围。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市教育局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违法违纪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后,资格复审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考核后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九江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聘用人员在一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六、信访处理 来信、来访将按照招聘工作职责进行及时处理。 七、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九、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211587 市教育局人事科:8226676 此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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