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扶贫必扶智”的重要指标精神,普及贫困山区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实现山村幼儿“幼有所育”。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山村幼儿园计划”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组织开展招考聘用工作。 二、招聘计划 项目总辅导员1名,幼教志愿者153名;具体招聘乡镇、人数详见《西畴县2019年“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报考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共性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了解当地农村学前教育相关情况,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够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良好; (2)具备公益精神,认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理念并愿意投身于促进贫困地区教育公平; (3)善于思考,且有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有创新意识,执教能力较强;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能吃苦耐劳,不怕困难; (5)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 (7)同等条件下,学历高、建档立卡户人员优先。 2.个性条件 项目总辅导员: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 (2)具有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经历; (5)能经常下乡调研,全职参与项目管理工作。 幼教志愿者: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 (4)报考幼教志愿者人员,具有教师资格证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项目总辅导员 (1)根据项目需要,采集并上报相关信息; (2)结合培训需求,协助制定志愿者培训计划及落实; (3)积累项目素材,按要求定期撰写项目简报及进度报告; (4)总结发现问题,及时和各方沟通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 (5)完成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和县教育局安排的其他项目工作。 2.幼教志愿者 被聘用的幼教志愿者在实施山村幼儿园项目的乡镇(街道)按教学计划为农村3-5岁儿童提供幼儿教育教学服务。 四、招聘实施程序 严格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拟聘公示、聘用等步骤严格执行。具体由县教育局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3日至2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西畴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876—305800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报名前填写《西畴县2019年“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岗位,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有效证明符合竞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 (5)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报名时(由县教育局收执一份)提供一份给县教育局。 5.资格审查 由教育局教育股、人事股负责资格审查,由教育局相关人员负责监督,现场报名一人审核一人。审核通过后,报名人员需登记《西畴县2019年“山村幼儿园”项目幼教志愿者花名册》。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生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少证件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请考生按公告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和面试,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由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免笔试人员取所报考岗位的最高笔试成绩作为笔试成绩;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知识、幼儿教育教学方法及现行的教育方针、政策; (4)笔试时间: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考生需8:30前进入对应考场; (5)笔试地点:西畴县第一小学(具体考场请到县一小门口公示栏查看考场安排)。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至结束;考生需8:10前进入对应候考室; (2)面试地点:西畴县第一小学(具体候考室、考场请到县一小门口公示栏查看考场安排);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将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科知识、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评委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竞聘资格。 3.综合成绩的确定: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经招考聘用领导小组批准后利用“西畴县政务网”(http://www.xczw.gov.cn/)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有空缺岗位的乡镇,愿意服从调剂的,可从报考其他乡镇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 (三)体检 1.体检时间: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 2.体检地点: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 3.体检项目标准及费用:按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具体体检注意事项详见发布综合成绩时的公告; 4.其他事项: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岗位,依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拟聘公示 拟聘用人员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畴县政务网”(http://www.xczw.gov.cn/)和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者,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次按照程序进行递补。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县教育局教育股将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校(园)所需岗位分配,并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和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考核组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项目总辅导员由县教育局直接管理;幼教志愿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公办校(园)教职工同等管理。 (二)实行年度考核,每年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解除聘用协议。 (三)服务期内,总辅导员和幼教志愿者由县教育局按月发放工资。总辅导员工资一年按12个月计发,工资标准不低于5300元/月(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幼教志愿者工资一年按12个月计发,其中上课时间为10个月,工资标准不低3800元/月(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上课时间为2个月,工资标准不低于2800元/月(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四)所招聘的总辅导员与幼教志愿者聘用3年(含试用期3个月)。项目实施结束后,所签订协议及享受待遇自行终止。如受聘者未能按期履行职责或因违法违纪的,自行解除协议并终止相关待遇;如受聘者单方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自协议解除时所享受待遇自行终止。 七、岗前培训 项目总辅导员和幼教志愿者上岗前开展岗前培训。主要开展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作全面培训;岗前培训采用集中培训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到岗由所属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八、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规定时间办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关注招聘动态,若应聘者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三)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电话:0876—3058009。 本公告由“山村幼儿园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6—3058011、3058008 西畴县教育局 2019年1月18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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