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全县学前教育发展步伐,解决富宁县各乡(镇)山村学龄前儿童就近入园问题,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特制订富宁县山村幼儿园志愿者的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组织开展招考聘用工作。 二、招聘计划 幼教志愿者80名;具体招聘乡镇、人数详见《富宁县2019年“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应聘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了解当地农村学前教育相关情况,品行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3.具备公益精神,认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理念并愿意投身于促进贫困地区教育公平。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 7.现正在富宁县2018年11月份已开班的山村幼儿园服务的志愿者,符合1-5项条件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被聘用的幼教志愿者在各乡镇开设的山村幼儿园按教学计划为农村3-6岁儿童提供幼儿教育教学服务。 四、招聘程序 严格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拟聘公示、聘用等步骤严格执行。具体由县教育局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8日至2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开设山村幼儿园的乡(镇)中心学校(小学)。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报名前填写《富宁县2019年“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有效证明符合竞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 (5)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报名时提供一份给学校。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8日—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5.报名地点:开设山村幼儿园的乡(镇)中心学校(小学)。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乡(镇)中心学校(小学)负责,报名时现场审核,并当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开设山村幼儿园的乡(镇)中心学校(小学)组织实施。考生持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小学)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免笔试人员取所报考岗位的最高笔试成绩作为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知识、幼儿教育教学方法及现行的教育方针、政策; (4)笔试时间:2019年2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考生需8:30前进入考场; (5)笔试地点:各乡(镇)中心学校(小学)。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至结束;考生需8:00前进入对应候考室; (2)面试地点:各乡(镇)中心学校(小学);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将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科知识、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评委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3.综合成绩的确定: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经招考聘用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有空缺岗位的乡镇,愿意服从调剂的,可从报考其他乡镇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 (三)体检 1.体检时间:2019年2月20日前; 2.体检地点:富宁县人民医院; 3.体检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标准按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其他事项: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岗位,依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拟聘公示 拟聘用人员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者,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次按照程序进行递补。 (五)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小学)与拟聘人员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和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考核组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幼教志愿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公办校(园)教职工同等管理。 (二)实行年度考核,每年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解除聘用协议。 (三)服务期内,幼教志愿者由县教育局按月发放工资。一年按12个月计发,工资标准不低于2000元/月(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四)受聘者未能按期履行职责或因违法违纪的,自行解除协议并终止相关待遇;如受聘者单方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自协议解除时所享受待遇自行终止。 六、岗前培训 幼教志愿者上岗前,由县教育局教研室组织为期不少于3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七、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规定时间办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关注招聘动态,若应聘者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三)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电话:0876—6128307。 本公告由“山村幼儿园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各乡镇报名联系电话: 新华镇中心学校:0876-6131119; 板仑乡中心小学:18087675120; 归朝镇中心小学:18087685586; 谷拉乡中心学校:18087691311; 者桑乡中心小学:0876-6462382; 剥隘镇中心学校:18087664133; 那能乡中心学校:15394993011; 洞波乡中心小学:0876-6390074; 花甲乡中心小学:18987617859; 阿用乡中心小学:17787636359; 里达镇中心小学:18088288406; 木央中心小学:0876-6368069; 睦伦中心小学:13887651215; 田蓬中心小学:18087685223; 郎恒中心小学:18087664362。 附件: 富宁县教育局 2019年1月2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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