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中共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教育系统进人计划的批复》(富政党复[2019]1号)的有关规定,富宁县教育局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制内高中紧缺岗位教师10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1.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 2.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具体专业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取得教师资格,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5日至3月8日下午5:00止(含双休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或电话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贴照片,附件一)、报名登记表(附件二)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报名后原件退还,复印件存档。2019届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登记表。 特别提醒:电话报名考生必须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相关证件复印件送到(邮寄)到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邮寄建议通过快件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紧缺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材料”,相关原件于面试前3天内提交到富宁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取消面试资格。参加应聘考生请向学校领取就业协议书(领取协议书时盖好院系、院校印章),以便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签订,减少往返奔波。 邮寄地址: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邮政编码:663400,联系人:朱关陆,联系电话:0876—6125007。 四、考试 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等方面。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综合评分须达到70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同一学科招聘同类专业的岗位实行合并招聘,待考试结束后按成绩高低进行选岗确定意向人选。 面试时间: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富宁县民族中学。 五、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意向人选,并由毕业学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本人签订《就业协议书》。 时间:2019年3月16日上午9:00(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地点:富宁县教育局。 六、复审和体检 (一)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册、就业报到登记证、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间按照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时间要求进行。 (二)体检。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由富宁县教育局自行确定,原则上要求于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 七、拟聘用 八、优惠待遇 引进人员除了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工资待遇以外,在学校教学效果好、质量高,完成《富宁县引进高中紧缺教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规定任务的,还享受《中共富宁县委办公室、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宁县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富办发[2011]15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待遇:即“凡到我县工作并定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由财政一次性补助20万元以上住房补贴,并视做出的成绩和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给予1万元的奖励。连续工作满十年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九、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做好指导工作,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聘人员要随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关注富宁政务网(www.ynfn.gov.cn),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体检、报到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等。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业务联系人:朱关陆,手机号:18183761723;陈全威,手机号:18087685973;监督电话:0876—6128307 附件: 2019年1月2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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