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2019—2020学年度公办教职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2020学年度我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员658名,其中区直高中、业余体校、星辉学校共37名,职业学校14名,初中、小学607名。详见《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员计划和岗位》(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以下三大类: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已与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2017年、2018年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留学回国(境)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5.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报考义务教育阶段招聘岗位的,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或报考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相应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已与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2017年、2018年毕业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于2019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 特殊教育、校医、康复治疗师、财务岗位报考者不受成绩条件限制;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2.报考基础学科教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2)2018年9月1日前至今连续在我区(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任教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3)夫妻两地分居的在职教师(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我区在编公职人员),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初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3.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后出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职教师,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且有1年以上企业专业实践经历或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市一等奖以上; (2)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具有2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具有1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4.报考校医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3年9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5.报考特殊学校康复治疗技师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康复治疗技士证或康复治疗技师证; 6.报考财务会计岗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7.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科以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三)资格审查、公布初试名单、公布初试方案 (四)初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于2019年3月2日至11日期间完成。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推荐参加复试。 招聘单位根据各学科岗位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复试人员。推荐复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复试。 (五)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六)复试 复试时间初定2019年3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区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基础学科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学校教师素养、学科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学生德育、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校园文化建设等;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传染病学、诊断学、青少年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知识、现场急救知识、儿童少年卫生学等;学校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通识和事业单位会计业务专业知识等。 (七)确定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八)体检 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聘用 五、招聘教职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考察制 (一)聘用制 本次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转正后,按照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从事教学岗位但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均为2019年9月1日。 (三)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南海区教育系统在编(含试用期)教职员不得报考。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查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如违约不按期到岗,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职员。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咨询电话:0757-86335435,0757-86286126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39151 本公告解释权属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员计划和岗位 2.2019—2020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教职员招聘工作日程表 3.考生报考注意事项及提交报名纸质材料清单 4.考生提交报名纸质材料地址、联系方式明细表 5.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9年2月2日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