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补充教师队伍,珠海市教育局决定在西安陕西师范大学设立考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公办学校教职员8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珠海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南部,北距广州120公里,东与香港、南与澳门陆桥相连,下辖横琴新区(自由贸易试验片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和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等八个行政区和经济功能区。总面积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732.33平方公里;拥有海岛147个,素有“百岛之市”的美誉。珠海是中国最重要的口岸城市之一,拥有八个一类口岸,其中拱北口岸是中国最大的陆路口岸。珠海是仅次于深圳的中国第二大口岸城市。 珠海作为最早建立的经济特区之一,正处在千载难逢的时空节点上,正以前所未有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重整行装再出发,推动“二次创业”,建设“新珠海、新经济、新生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新引擎和独具特色令人向往的大湾区魅力之城。 珠海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率先成为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随着全国教育大会的召开,党和国家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做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珠海教育将以“提质创优建高地”为抓手,以实现“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内涵发展、人才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为目标,坚定不移、脚踏实地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金湾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等5所公办学校是珠海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zhjy.gov.cn/)“信息公开”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及酬薪待遇 (一)基本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含计划生育),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以下三类人员: 1.国内高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除外)及暂缓就业的2017年、2018年毕业生。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4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或各学科平均分75分及以上。 2.国(境)外2017年、2018年已毕业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2年内(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报名起始日计算时间)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说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19年应届免费师范生可申请免笔试直接面试(须在现场确认时作出选择,未申请的默认参加笔试),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免笔试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相符,研究生报考者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专业方向须一致。具体招聘范围及对象、招聘学科、人数及要求详见《珠海市教育局2019年春季西安考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A040112)可报考对应的学段学科岗位。有关报考事项详见《珠海市教育局招聘市属公办学校教职员报考指南》(附件3)。 A类岗位将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至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或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等学校工作;B类岗位在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金湾区第一中学)工作;C类岗位在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工作;D类岗位在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工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参加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3.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本科及研究生期间累计有2门及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均列入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确定拟聘用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签约。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即:《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复印件不予退还)。没有通过网上审查的人员,将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确认。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须本人参加,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报名时间及地点 3.现场确认及时间地点 时间 | 地点 | 联系电话 | 现场确认及面试:3月1日9:00—15:00 | 陕西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将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 | 0756-2124312 0756-2121315 | 笔试、面试3月2-3日8:30-17:30 |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体检及签约3月4—5日 |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4.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4)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或院校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③未签约的空白《就业协议书》;④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⑤其他能证明学术和业务能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获奖证书或资料等。 以上材料中①提交原件,③查验原件,②④⑤项需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暂缓就业的2017、2018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证明材料、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资格审查及面试 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等事项,于现场资格确认当日20:00后,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6.其他事项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该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面试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 若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y值,则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入围面试;若同一岗位入围面试考生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入围面试。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要求等事项,于笔试工作结束当日20:00后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日。 笔试地点: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采取“答辩+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及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2019年3月3日。 面试地点: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通知。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四)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考察及体检对象。考试成绩、参加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019年3月4-5日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届时公布的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点城市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生应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材料。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其中代为招聘的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拟聘人员有关手续,由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规定办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4312,2121315,监督投诉电话:0756-2124900。 (二)拟聘的国内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在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未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请考生按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珠海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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