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市政府同意,计划在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春季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期间为嘉峪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中小学教师共30名。 小学10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4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1名。 二、招聘范围 (一)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师范院校优先)。 (二)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师范院校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6.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嘉关市2019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委编办、市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报名、统一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统一签约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报名材料到双选会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6日8:30-16:00。 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就业双选会。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3月16日8:30-18:00。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地点:以报名现场通知为准。 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嘉峪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现场提交)。 2.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普通话等级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就读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根据拟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查看学业课程成绩单、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专业课成绩均为合格,其它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进入面试环节,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结果,符合应聘条件的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最终成绩以试讲成绩为准。 1.面试 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仪表仪态、口头表达、心理素质、专业知识、职业理解等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能力。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试讲人员1:3的比例确定试讲入围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的,全部进入试讲环节。 2.试讲 参加试讲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根据应聘岗位学科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试讲内容根据现行中小学等教材由评委统一命题,考生现场抽题,满分100分,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体育学科试讲内容为所学专业实践课;信息技术学科试讲内容含上机操作,试讲和操作各占5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试讲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考生现场确认后签字。试讲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确定签约人选 试讲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试讲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同一岗位试讲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签约人选,加试方式按试讲标准执行。符合签约条件的,由市教育局按照招聘领导小组公布的人选名单签订协议。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六)资格复审 考察合格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教师,一经聘用,5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937—6789787 市教育局:0937—6225900,0937—6224816 监督电话:0937—6322058 附件:1.嘉峪关市2019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2.嘉峪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峪关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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