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53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历经40余年风雨历程,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新疆师范大学始终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努力成为支撑新疆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力量;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四、招聘原则:坚持把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放在首位,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组织领导: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 六、招聘监督。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监察室)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4112038 七、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聚焦总目标,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六)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七)年龄:年满18周岁及以上,符合岗位报考年龄规定。。 (八)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 八、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70%。 十、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人才招聘”栏目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见附件)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专家命题交纪检委监督,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3.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资格审查进度再行确定并公告,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通过后,入闱面试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阶段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或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考核采用答辩、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操作、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4.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结果再行确定并公告,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30%+面试×70%=100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提前三天公布体检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另选到县级以上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政治审查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资格审查通过名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及时进行公告,新疆师范大学并无电话或短信通知义务。如遇特殊情况,或将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事宜。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人:侯老师电话:0991-4112133 原标题: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待遇 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 点击下载>>> 2019年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第一批)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报名与资格初审.doc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3日 来源:http://rsc.xjnu.edu.cn/2019/0313/c1072a9936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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