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社发[2018]486号)规定,旅顺口区教育局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自主招聘教师4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共提供41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2019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内的高层次优秀毕业生41人。 二、招聘原则 此次自主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说课(面试)和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六)必须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 (七)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具体要求 (一)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应聘涉农街道中小学教师岗位: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及辽宁省内师范相关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具体师范院校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三)应聘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 (四)应聘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省属重点(建设)以上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限师范类院校不开设的专业)。 (五)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音体美”专业优秀毕业生,可以应聘“音体美”学科教师岗位。(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3)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03月25日(上午8:30-下午16: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4.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及复印件各一份; (2)经本院校审核盖章的《大连市旅顺口区自主招聘2019年应届研究生院校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或《大连市旅顺口区自主招聘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院校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 (3)应届研究生、择业期内本科生需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教师资格证及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4)择业期研究生需带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教师资格证及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5)每名应聘者只能报一个应聘岗位。 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名采取院校推荐和学生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由旅顺口区教育局、人社局组成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可进入面试环节。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时间:2019年03月30-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地点:旅顺口区实验中学。 由旅顺口区教育局、人社局组织相关专业面试考官(评委)组成面试工作组,统一面试。面试考官原则上由有经验的教育教学工作者担任,一般不低于7人,且与确定面试人选考核的考官不重叠,实行背对背工作。面试考官具体人选应按照公平、公正、保密的原则,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从考官库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面试试题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并与命题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实行入闱封闭命题,杜绝试题泄露。 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讲授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程度、恰当使用多媒体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1.备课准备时间30分钟; 2.说课时间8-10分钟; 3.考官提问、答辩5分钟。 考官(评委)当场评出分数。全部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确定实习人选。 (四)确定实习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实习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实习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聘名单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旅顺教育云平台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服务期限 确定的拟聘人员,本科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研究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不适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或出现重大事故,学校可予以解聘。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应聘的辽宁省属和大连市属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证明,提供时限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 (九)政策咨询与投诉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旅顺口区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411-86367712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投诉举报:旅顺口区教育局党政办 电话:0411-86367751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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