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县城区部分学校师资数量不足、部分学科结构不尽合理等现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考调58名教师(其中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46名,局机关事业人员2名)充实到县城区学校及局机关事业单位。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调单位及学科人数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gif学科 人 数 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及计算机学科岗位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公开考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立足县情,优化配置师资的原则。 三、公开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学校教师岗位:本县在职在编教师(县城区学校教师除外)和2016年招聘的在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 2.局机关事业人员岗位:本县在职在编教师(含县城区学校教师)。 (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学科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学科岗位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任教年限: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及计算机等紧缺学科岗位应具备2年及以上教龄,其他学科岗位及局机关事业人员岗位应具备3年及以上教龄。时间算至2019年8月31日。 4.任教学段及学科:报考人员不受任教学段及学科的限制。 5.报考局机关事业人员岗位的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6.受处分期间及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不合格等次、因受处分不定等次者不具备考调资格。 报考人员的相应证件和报考资格由所在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校长负责审查,出具证明。若弄虚作假,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违规报考教师6年内不得参加考调、不得评优评先。 四、公开考调办法 分学段定学科岗位报考,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录用。 五、公开考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就考调单位及人数、考调对象及条件、考调办法、考调程序及要求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要求:分学段定学科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学科岗位。报名时须持奖励加分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验证原件交复印件)、湄潭县2019年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及局机关事业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考试考务费200元、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教育管理干部由相应的任命机关审查批准签署意见方可报考。考调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必须达1:2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时,则对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取消或按比例调整该岗位考调计划数,被取消考调岗位计划的报名人员在报名公示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未改报的可凭收费依据退还考试考务费。 2.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湄潭县教育局。 4.报名公示:2019年3月20日在湄潭县教育局公示报名人员情况,接受社会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及加分情况的监督。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至考调的全过程,被举报违反考调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随时取消考调资格。 (四)奖励加分 在近三年(2016-2018)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予以加分,每获得1次优秀等次加0.5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记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进入考核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确定名次进入考核。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奖励加分。 1.考试形式及内容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报考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考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报考局机关事业人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工作结束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和面试相关事宜。面试人员按报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人员不足该科报考岗位计划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及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时间:准备20分钟,说课10分钟);报考局机关事业人员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奖励加分和总成绩。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19年3月24日上午9:00开始 3.考试地点 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21日下午16:00—17:30。 5.领取准考证地点:湄潭县教育局。 (六)复核。根据考调岗位计划和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复核对象,复核其考调资格。 (七)择岗。同一学科岗位有两个及以上考调单位的,根据该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考调单位。考生选择考调单位后因自愿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重新组织择岗。 (八)公示。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考调拟录用人员。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考调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考调录用资格,并按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按教师人事管理权限于2019年秋季学期办理调动手续(特岗教师待接转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办理调动手续,若有不符合接转条件,未能办理接转手续的,则取消其考调录用资格)。考调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按《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坚持“薪随岗变”的原则,兑现相关的工资待遇。考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调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调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调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湄潭县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考调教师及局机关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勰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黔尧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穆泉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王洪县委办副主任 刘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李魁寿县教育局局长 田景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霍静县委编办主任 雷刚县第四纪检组组长 陈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兴礼县教育局副局长 何宝军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越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李魁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兴礼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851—24229221、24257176(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七、工作监督 考调工作由县第四纪检组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在考调工作中发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举报电话:0851—24225323(县第四纪检组) 0851—24229225(县教育局教育监察室) 0851—24229221(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本简章由湄潭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教师及局机关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湄潭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教师及局机关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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