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学校发展的需要,改善师资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迅速提升我区优质教育平台建设,经研究,决定赴安徽师范大学招聘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11、985、“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下同)高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本科是211、985、“双一流”高校毕业的普通高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211、985、“双一流”高校2019年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 3.部分普通师范类院校2019年本科学历的师范类以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育学类应届毕业生(首都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26所普通师范院校); 4.普通师范类院校2019年本科学历的师范类应届校优、省优毕业生; 5.普通高中学校招聘扩大到普通高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育学类应届毕业生; 6.中职学校专业教师招聘扩大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学历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7.幼儿教育招聘扩大到宁波大学、温州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嘉兴学院等5所普通高校2019年本科学历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8.特殊教育招聘扩大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9年本科学历的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2018年及以前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凭《志愿者服务证》,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品行优良; 3.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4.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再放宽2岁; 5.具备相应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符合教师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有与招聘学科相适应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要与招聘学科相适配,或在本科学历时所学专业要和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本科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要与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 8.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教师情形的,不得报考; 9.户籍不限。 二、招聘学科及计划数 (以下为当前计划数,在其他招聘点招聘后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后学科及计划数于3月27日在衢江区政府网及安徽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 注:1、考生在同一招聘点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应聘。 2、招聘计划未完成,指标转到下一个招聘点使用。 三、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日。 招聘地点: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报告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报告厅。 3、报名材料: 应聘考生按规定填写《衢江区招聘2019年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衢江区招聘教师综合素质能力考评表》(附件3);提供本人下列材料并按此顺序装订: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生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核发的就业协议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类本科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不受师范类限制的对象不要求)、录取批次证明、学历证明、党员证明,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计算机等级、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习成绩单,国家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等综合性荣誉、奖学金、所学专业的竞赛获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或干部)等荣誉证书或证明,担任职务的证明或聘书,教育实习成绩,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具体要求见附件4)。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能力考评 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资格初审,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计分,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生。 面试对象确定后,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入围面试考生在面试开始前放弃面试资格的,可视情进行递补。 (四)面试 1.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谈的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计分,面试满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2.确定签约: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分(占40%)和面试分(占60%)的综合分数,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签约。 签约对象确定后,与衢江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或签约对象本人放弃签约的,可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 (一)资格复审。2019年7月中旬,对签约对象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可在参加本次招聘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考察。体检按公开招聘教师的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的,可在参加本次招聘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聘用为衢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在编教师,签订5年服务期限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的向用人单位支付诚信保证金2万元。 (四)试用期及转正定级。考生聘用后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及考核合格的,进行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二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六)人才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聘用后,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合同的,享受人才奖励津贴:①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发放人才津贴1.5万元。②“双一流”院校(含原211、985院校,不含独立学院。下同)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③“双一流”院校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万元。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涉及的人才津贴政策由衢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童佳兴。手机:13857013323。电话:0570—3830008。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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