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的面试 1.成立面试工作组 (1)每个面试小组考官人数均为7人。 根据不同招聘岗位成立面试工作组,每个面试小组考官人数均为7人。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1名记分员、1名核分员、1名记时员。监督员由湖北民族大学在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中选派;记分员、核分员、记时员由湖北民族大学在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中选派。 (2)担任面试考官的条件 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知识面较宽、有一定面试工作经验。教学单位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他非教学单位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 (3)考官职责:主考官负责面试现场的组织领导工作,履行考官职责;其他考官主要是按照面试程序对考生进行面试,并负责评定每名考生的面试成绩。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面试入围比例为1:3,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对只有一人或二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发布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及时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未出具书面声明而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前,我校将通过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和QQ群两种方式发布面试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网站和QQ群信息,导致误考责任自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据应试者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地点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参考依据。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求职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b.hrss.gov.cn/html/index.html 湖北民族大学网站:http://www.hbmy.edu.cn/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 邮 编:445000 联系电话:0718-8437559 人事处邮箱:rscrc@126.com 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QQ群(QQ群号为372648411) 校长信箱:president_hbmy@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0718-8438381(纪委监察处) 原标题: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9年湖北民族大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湖北民族大学 2019年3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hb.hrss.gov.cn/html/sydwzpgg/20190322/30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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