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58年,坐落在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古尧都临汾市。建校60年来,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师范大学,是培养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 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50名、硕士研究生3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1)2017、2018、2019年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2017、2018、2019年毕业于国外重点院校并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硕士研究生(国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3)博士研究生。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4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9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应聘者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9年4月9日-4月11日,北京师范大学教二楼407室(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357-2051080,联系人:吕垒老师。 (2)报名时提交材料: 《山西师范大学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由培养学校提供所学专业证明及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个人简历等。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全者不接受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现场组织资格审核。 3.招聘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高校现场组织实施招聘。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应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 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进行考核。 学校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5.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学校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6.办理聘用手续 省教育厅将专项招聘工作主要环节有关情况和审核后的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学校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原标题:山西师范大学2019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国内外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公告 点击下载>>> 2019年山西师范大学专项招聘岗位表.doc 2019年山西师范大学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山西师范大学 2019年3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rsc.sxnu.edu.cn/info/1019/18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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