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决定面向全国引进103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学习成绩良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优先;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经审查,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聘用后自愿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服务3年及以上,中途不得调出; (八)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需求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阜康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见附件1)。 四、引进程序 报名及初审、复审及面谈、体检、调剂、聘用等。 (一)报名及初审 采取“随时报名、直接引进、即时上岗”的方式,引进符合急需紧缺岗位专业条件的各类人才,长期接受咨询并受理和服务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阜康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扫描件或照片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由市人社局会同引才单位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由市人社局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进行逐一通知反馈。 (二)复审及面谈 报名人员将随时受理、分批引进。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须按照人社局通知要求,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于面谈前1天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当场通知。 (三)体检 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由人社部门按照“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直接办理入编手续,签订3年及以上年限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阜康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委组织部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994-3230519 咨询电话:0994-3227157,13899621227 0994-3226220,18699459943 中共阜康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3月2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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