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市政府同意,面向部分高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引进招聘107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招聘涉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段,招聘名额共计10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引进招聘范围和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和辽宁师范大学等10所学校的2019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优秀毕业生。初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段岗位招聘范围扩大至河南师范大学2019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优秀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院校和联合办学,硕士研究生专业须与本科专业一致或相近),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教师资格要求:毕业时必须取得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4.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引进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本次引进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引进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各高校所处地域,设立4个现场报名点,各报名点报名时间等具体安排请于2019年4月6日—30日到本校就业服务网查看: (1)南京师范大学。接受报名高校范围为:华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2)辽宁师范大学。接受报名高校范围为:北京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3)陕西师范大学。接受报名高校范围为: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4)河南师范大学。接受报名高校范围为: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 2.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在读学校学历证明、《焦作市直学校2019年引进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一份。 (三)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按学科分学段分组面试。 面试: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答辩成绩高的优先聘用,如答辩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现场报名时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和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一)报考者未按照要求参加各引进招聘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进招聘不收取报考者任何费用。 (三)在不突破引进招聘总名额的前提下,若原定岗位引进招聘数量不足的,由用人单位申请,经市教育局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调剂引进招聘其他学科。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焦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2992831 监督电话:0391—2992877,2118978 附件: 1.焦作市直学校2019年引进招聘教师岗位表 2.焦作市直学校2019年引进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焦作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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