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门市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天门市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19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学生,除博士研究生以外,一般不作为2019届毕业生报考。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天门市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各招聘岗位专业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三、报名方式、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逾时报名系统关闭。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4月16日9∶00至4月18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5月13日9∶00至5月19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325449)。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操作;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四)注意事项 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笔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19年5月19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类别详见《天门市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的“笔试类别”。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1:3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五、成绩权重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 (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50%=笔试总成绩。三项目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加分人员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进行公示。 “三项目人员”加分采取现场审核办法:此类考生请于4月24日至4月25日持相关项目服务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社局事业科进行现场登记审核。今年期满未领到证书的,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或组织部门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加分审核地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34号市人社局办公大楼1005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方式:0728-5223449。 六、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各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确认后依次替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由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面试入围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短信、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后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方可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天门市事业单位2019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具体如下: 2、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高校学工处(教务处)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报考市卫计委所属单位护理岗位的考生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交验时间可推迟至体检前,在组织体检时,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不能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者,取消招聘资格。体检时间以市卫计委公布的体检时间为准。 5、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面试人员公示 七、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形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说课试讲等形式。 (一)发布面试通知 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八、发布考生总成绩 九、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笔试中《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1、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公示 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体检考察结果情况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报告、体检表及体检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十一、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农村幼儿园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组织按分选岗位确定拟聘人员的具体聘用单位后报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涉及政策口径由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728-5223449。 2、公告附件1《岗位表》中所列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及报考资格等条件的咨询,按附件2中电话进行联系。 3、市人社局人事考试院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28-5257899。 4、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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