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调配县域内中小学师资,合理配备县城学校师资,疏通城乡教师流通渠道,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并决定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在全县农村中小学中选调部分城区学校急缺岗位教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上饶县县城学校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霍 峰 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马焕斌 县教体局局长 副 组 长:张利华 县人社局局长 陈宏华 县财政局局长 李志涛 县委编办主任 成 员:郑东辉 县委正科级组织员 王 敏 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院院长 陈连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道福 县委编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体局人事股,具体负责教师选调日常工作,由郑东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学校及名额(见附件) 四、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县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2.须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选调小学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选调初中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在本县农村学校工作满五年以上(2014年9月1日前在农村学校任教);“特岗教师”入编后工作满三年以上; 4.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须持有相应学段的学历水平(选调小学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选调初中的,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不限。 (二)在农村学校任职满3周年的在职在岗副校级干部自愿辞去职务并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入城区中小学校担任教师,具体岗位由县教体局安排。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在编不在岗或返岗未满一年的(除县教体局批正常病假外);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3.近三年有重大工作失误,被县教体局专项通报处理的; 4.近三年来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11日,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30。 2.报名地点:上饶县教体局五楼大会议室。 3.准考证领取:2019年7月19日到县教体局五楼大会议室领取。 4.报名时需带报名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5.每位教师限报一个学科,教师选调学科原则上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所注明学科一致(如教师资格证未注明学科或教师资格证所注明学科在小学阶段没有对应学科的则以职称资格证书上标注的学科为准)。 (二)考试工作 1.县城学校选调教师采取文化考试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文化考试成绩占85%,综合考核成绩占15%。 (1)文化考试。 ①文化考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9:00—11:00; 考试地点:上饶县第七中学。 ②文化考试主要内容:县城学校选调教师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80%)、学科课标(20%)。 (2)综合考核。 ①农村初中(15分) 教师教龄(5分)。在农村享受了边远山区津贴的初中学校任教,教龄满一年按0.8分计算;在未享受边远山区津贴的初中学校任教,教龄满一年按0.5分计算,此项满分为5分。教龄按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教师教龄是指教师在本县公办农村中小学任教时间(其中顶岗代课、实习期时间不予计算)。 教师学历(1分)。教师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1分。 班主任及学校中层正职干部(6分)。目前仍在担任班主任、学校中层正职干部或近六年内累计担任班主任、学校中层正职干部3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计分),任职满一年(按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加1分,满分为6分。(注:学校中层正职干部指学校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和装备处主任) 学校中层副职干部(2分)。目前仍在担任学校中层副职干部或近六年内累计担任学校中层副职干部3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计分),任职满一年(按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加0.5分,满分为2分。(注:学校中层副职干部指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教务处副主任、政教处副主任和装备处副主任) 支教工作(1分)。2013年以来接受过县教体局指派的支教任务(以县财政局、县教体局下拨经费文件名单为准),满一年加0.5分,满分为1分。 ②农村小学(15分) 教师教龄(5分)。在农村享受了边远山区津贴的小学任教,教龄满一年按0.8分计算;在未享受边远山区津贴的小学任教,教龄满一年按0.5分计算,此项满分为5分。教龄按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教师教龄是指教师在本县公办农村中小学任教时间(其中顶岗代课、实习期时间不予计算)。 教师学历(1分)。教师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1分;具备本科学历计0.5分。 村完小校长及学校中层正职干部(2分)。目前仍在村完小校长及学校中层正职岗位或近六年内累计担任村完小校长及学校中层正职干部3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计分),任职满一年(按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得0.5分,满分为2分。(注:学校中层正职干部指学校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装备处主任和幼教办主任) 村完小、村小及教学点教师(4分)。目前仍在偏远的村完小(附件1中所列村完小除外)、村小担任教师或近六年内累计在村完小(附件1中所列村完小除外)、村小任教3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计分),任教满一年(按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得0.5分,满分为4分。目前仍在教学点担任教师或近六年内累计在教学点任教3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计分),任教满一年(按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得1分,满分为4分。 班主任及学校中层副职干部(2分)。目前仍在担任班主任、学校中层副职干部或近六年内累计担任班主任、学校中层副职干部3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计分),任职满一年(按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加0.5分,满分为2分。(注:学校中层副职干部指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教务处副主任、政教处副主任、装备处副主任和幼教办副主任)。 支教工作(1分)。2013年以来接受过县教体局指派的支教任务(以县财政局、县教体局下拨经费文件名单为准),满一年加0.5分,满分为1分。 ③考核办法。教师报名前如实填写《上饶县2019年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和《上饶县2019年选调教师综合考核得分审核表》,相关内容由所在单位认真审核并由校长签字认定后连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村完小校长、学校中层正职干部任职文件;村完小、村小及教学点教师任教经历中心小学校长签字证明;班主任费用考核发放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交县教体局人事股,再由县教体局执法监察室会同县教体局人事股审查确定。 (三)选调办法 1.根据各学科选调名额按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调(当入闱选调的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同分时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调,如文化成绩与综合考核分数相同,则一并选调)。 2.根据考生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如出现同分现象,则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两项分数相同时,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3.此次选调公示期为7天(选调名单在上饶县人民政府网、《灵山教育》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舞弊违规违纪者,取消考试成绩,所缺名额不予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选调教师在城区学校的岗位聘用等级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赣人社字〔2010〕408号)规定执行,如入闱教师放弃选调资格,所缺名额不予递补。 4.选调教师在所调入的城区学校试用期一年,经学校考核(考核方案由县城学校制定)不合格的,将回原单位按照原岗位等级聘用。 5.教师本人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下年度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6.校长把关不严,所在学校参加选调教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将追究校长责任并严肃处理。 点击下载>>> 上饶县选调教师选调学校及名额.docx 上饶县选调教师不列入加分的村完小名单.docx 上饶县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上饶县选调教师综合考核得分审核表.docx 原标题:上饶县2019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m.srx.gov.cn/publicity/gzdt/gggs2/zwgg__gggs/2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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