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促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9〕6号)要求,现就做好云南省2019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9年云南省计划招募“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200名,具体岗位详见《云南省银龄讲学计划2019-2020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为省内外退休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年龄不超过65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本学校返聘的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招募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的程序招募讲学教师。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必须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有关县市区电子邮箱(见附件3),命名格式为:姓名+受援县区+意向岗位。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云南省2019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退休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证明材料,近 6 个月体检报告。 五、岗位职责 (一)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上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二)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体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按月发放,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人医疗关系及有关规定办理。 (三)受援县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联 系 人:王光雄 联系电话:0871-65141663 电子邮箱:ynjsgzc@126.com 点击下载>>> 1.2019-2020学年云南省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xls 2.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doc 3.2019年银龄讲学计划工作通讯录.xls 云南省教育厅 2019年8月13日 原标题: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开招募2019-2020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njy.cn/web/28197/92 ... 5f440ff491d7c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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