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生 一、学生的特点 (一)学生是教育的对象 从教师方面看,教师是教育过程的组织者、领导者,学生是教师教育实践活动的作用对象,是被教育者、被组织者和被领导者。 从学生自身的特点看,学生具有可塑性、依赖性和向师性。 (1)可塑性:学生处于长知识、长身体的时期,也是他们品德、人格正在形成的时期,各方面尚未成熟,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而且尚未定型,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 (2) 依赖性:学生多数未成年,还不具备完全独立生活的能力,入学后会将对父母的依赖转化为对教师的依赖。 (3)向师性:学生入学后,会自然地亲近、尊敬甚至崇拜教师,把教师作为获取知识的智囊。 (二)学生是自身教育和发展的主体 1、依据 (1)学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学生是有意识、有感情的社会人,不是被动的接受外界的影响。 (2)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也具有一定的素质,可以进行自我教育。 2、表现 (1)自觉性:又叫做主动性,学生主观能动性最基本的表现。学生能够根据一定的目标,自行采取相应的态度或行动。 (2)独立性,也称自主性,这是自觉性进一步发展的表现,学生能自行确定或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特点和条件的目标和行动方式,并能够在实现目标的行动中自我监督和调控。 (3)创造性,学生主观能动性的最高表现。学生具有超越意识,在教学过程中,不满足于书上的现成结论,不满足教师提供的解题方法,倾向于提出新颖或是与众不同的见解或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学生的地位及权利义务 1、学生社会地位 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的核心精神,正是出于对青少年儿童的社会权利主体地位的维护。这一精神的基本原则是: (1)无歧视原则; (2)尊重儿童尊严原则; (3)尊重儿童观点与意见原则; (4)儿童利益最佳原则。 对中小学生身份的定位从三个层面进行: 第一层面,中小学生是国家公民; 第二层面,中小学生是国家和社会未成年的公民; 第三层面,中小学生是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由此,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2、学生的权利 国际社会许多国家都对未成年学生所享有的权利作了具体的规定。我国作为《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是履行公约的同时,在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中也对青少年享有的权利做出了特别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这些规定中,未成年学生享有的主要权利有: (1)人身权 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由于未成年学生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国家除了对未成年学生人身权进行一般保护外,还对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进行特殊保护。 身心健康权包括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内容。如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作业量、合理安排学生的体育锻炼、定期组织身体检查;安排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等。 人身自由权指未成年学生有支配自己人身自由和行动的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非法拘禁、搜查和逮捕,如教师不得因为各种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 人格尊严权指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如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谩骂、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隐私权指学生有权要求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如教师不得随意宣扬学生的缺点或隐私,不得随意私拆、毁弃学生的信件、日记等。 名誉权和荣誉权指学生有权享有大家根据自己日常生活行为、作风、观点和学习表现而形成的关于其道德品质、才干及其它方面的正常的社会评价,有权根据自己的优良行为而由特定社会组织授予的积极评价或称号,他人不得歪曲、诽谤、诋毁或非法剥夺。 (2)受教育的权利。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受教育权主要有如下类别和内容: ①接受、享用教育的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②获取物质保障的权利。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③获得公正评价与相应证书的权利。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学生的义务 学生的义务是在公民义务的基础上,针对学校、教育及学生的特点而规定的对学生行为的限制和要求。它一般体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中。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第一,遵守法律、法规。 第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守则的内容也都是对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的规定。
第二节 教师及其专业发展一、教师的概念 从广义上讲,凡是把知识、技能和技巧传授给别人的,都可称之为教师。从狭义上讲,教师指经过专门训练、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门人员。 二、教师职业的性质与特点 (一)职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第三条对教师的概念作了全面、科学的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教师的社会地位的专业性。 补充: 教师的根本任务 教师职业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根本特征 夸美纽斯 加里宁
教师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社会职业,其产生与发展变化是与培养教师的师范教育的发展变化一脉相承的,其发展变化的历程可分为三个大的阶段。 1、非职业化阶段 较为明确的教师职业出现在学校出现以后,原始社会末期出现了学校教育的萌芽,那时以长着为师、能者为师。奴隶社会时期,教育的重要特点是“学在官府”、“以吏为师”,所以夏商时代的学校都是官办的国学,教师都由管理兼任,官师一体。西方社会的教师大多由僧侣兼任。 2、职业化阶段 独立的教师行业伴随着私学的出现而出现,如我国春秋时期的诸子百家,私学教师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官学教师身上过重的官吏色彩,使教师开始回归到专业教育工作者的角色上来。 3、专门化阶段 教师职业的专业们以专门培养教师的教育机构的出现为标志,世界上最早的师范教育机构诞生于法国。1861年,法国拉萨尔神父创立了世界上第一所师资培训学校,标志着独立师范教育的开始。 我国最早的师范教育产生于清末,1897年,盛宣怀在上海公办“南洋公学”,分设上院、中院、师范院和外院,其中的师范院即中国最早的师范教育,师范教育的产生,使教师的培养走上专门化道路。 4、专业化阶段 1996年10月,国家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会议上通过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提出:教师工作应该被视为一种专业。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开始规定国家要建立教师资格证考试制度,开始把教师当作专业技术人员。 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在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得到确认,该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关于教师职业发展的阶段也有人作如下划分: 1、教师职业的非专门化阶段 2、教师职业的专门化阶段 3、教师职业专业化培养模式多元化阶段/教师职业专门化的深入发展阶段 中国的教师培养将主要来自三种模式,独立设置的师范院校、综合性的以培养教师为优长的大学、综合大学的教育学院或师范学院。
(三)教师职业的特点 1、教师的常规角色 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就是职业角色的多样化。一般说来,教师职业角色主要有: ①“传道者”角色;②“授业解惑者”角色; ③管理者角色; ④示范者角色; ⑤朋友角色; ⑥研究者角色。 2、教师角色的更换 (1)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当前学生的学习方式正由传统的接受学习向探究式、研究式学习转变,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从传授知识的角色向教育促进者的角色转变。 (2)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教师不仅是教学者还应该是研究者,要精通教学理论和分析教学理论,并可以独立完成教育行动研究。 (3)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研究者。教师要开发教育资源,包括开发校外和校内的教育资源;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课程进度和结构;教师还要有设计教学活动的能力; (4)教师应是社区型的开放教师。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教育与社会的联系更加密切,教师的教育不仅局限于学校、课堂。所以教师不仅是学校的教师而且是社会的一员,所以教师应是开放型教师。 (5)教师应该是终身学习的践行者。终身教育理念贯穿于整个社会,教师也应该将终身教育理念落到实处,时时刻刻注意对于自身的反思,促进自身的不断发展。 三、教师劳动的特点 (一)教师劳动的复杂性和创造性 1.教师劳动的复杂性 教师劳动的复杂性表现在: 第一,教育目的的全面性。教师劳动的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单方面发展的人。 第二,教育任务的多样性。教师不仅要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训练学生的技能,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能力,还要培养学生一定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所要完成的教学任务是多样性的。 第三,劳动对象的差异性。教师的劳动对象是千差万别的人。教师不仅要经常在同一个时空条件下,面对全体学生,实施统一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还要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 2.教师劳动的创造性 教师劳动的创造性具体来讲,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因材施教。教师的教育对象是千差万别的,教师必须灵活地针对每个学生的特点,对他们提出不同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教育教学方法,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使每个学生都能够得到发展。 第二,教学方法上的不断更新。为了提高教学效果,教师还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方法的变换或改革。即使是同样的教学内容,也要结合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教师自身认识的提高,在教学方法上不断调整、改进、出新。 第三,教师需要“教育机智”。教育机智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种特殊定向能力,是指教师能根据学生新的特别是意外的情况,迅速而正确地作出判断,随机应变地采取及时、恰当而有效的教育措施解决问题的能力。教育机智是教师良好的综合素质和修养的外在表现,是教师娴熟运用综合教育手段的能力。教育机智可以用四个词语概括:因势利导、随机应变、掌握分寸、对症下药。 (二)教师劳动的连续性和广延性 1.教师劳动的连续性 连续性是指时间的连续性。教师的劳动没有严格的交接班时间界限。这个特点是由教师劳动对象的相对稳定性决定的。教师要不断了解学生的过去与现状,预测学生的发展与未来,检验教育教学效果,获取教育教学反馈信息,准备新一轮的教育教学活动。 2.教师劳动的广延性 广延性是指空间的广延性。教师没有严格界定的劳动场所,课堂内外、学校内外都可能成为教师劳动的空间。这个特点是由影响学生发展因素的多样性决定的。学生的成长不仅受学校的影响,还有社会和家庭的影响。教师不能只在课内、校内发挥影响力,还要走出校门,协调学校、社会、家庭的教育影响,以便形成教育合力。 (三)教师劳动的长期性和间接性 1.教师劳动的长期性 长期性指人才培养的周期比较长,教育的影响具有迟效性。教师劳动的成效并不是一时就可以检验出来的,而是需要教师付出长期的大量的劳动才能看到结果,得到验证,教师的某些影响对学生终身都会发生作用。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就是对这个道理的最佳阐释。 2.教师劳动的间接性(隐含性) 间接性指教师的劳动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而是以学生为中介实现教师劳动的价值。教师的劳动并没有直接服务于社会,或直接贡献于人类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教师劳动的结晶是学生,是学生的品德、学识和才能,待学生走上社会,由他们来为社会创造财富。 (四)教师劳动的示范性和主体性 1.教师劳动的示范性 示范性指教师的言行举止,如人品、才能、治学态度等都会成为学生学习的对象。教师劳动的示范性特点是由学生的可塑性、向师性心理特征决定的。同时,教师劳动的主体性也要求教师的劳动具有示范性特点。德国著名教育家第斯多惠指出:“教师本人是学校里最重要的师表,是最直观的最有教益的模范,是学生最活生生的榜样。”因此,教师必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教师劳动的主体性 主体性指教师自身可以成为活生生的教育因素和具有影响力的榜样。对于教师来说,首先,教育教学过程就是教师直接用自身的知识、智慧、品德影响学生的过程。再者,教师劳动工具的主体化也是教师劳动的主体性的表现。教师所使用的教具、教材,也必须为教师自己所掌握,成为教师自己的东西,才能向学生传授。 四、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 依据《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我国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简称科学研究权。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简称管理学生权。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的带薪休假。简称获取报酬待遇权。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 补充:记忆技巧
(二)教师的义务 依照《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我国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五、教师的职业素养 教师素养:教师旨在养成胜任教师职业所需的各种素质而进行的自觉、持续的修习涵养过程及其综合发展水平。 它包括:思想道德素养、知识素养、能力素养、心理素养、身体素养 1、道德素养 中国当代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共同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中规定,教师职业道德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补充:记忆技巧— ①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② 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③ 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④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⑤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⑥ 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知识素养 (1)教师需具有学科专业素养:①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②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③了解学科的发展脉络;④了解该学科领域的思维方法和方法论。 (2)教师需具有教育专业素养:①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②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③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3)教师应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 3、能力素养 (1)基础能力素养:智能素养(观察、思维、想象、记忆能力素养);言语能力素养(口语、体语能力素养) (2)职业能力素养:教学能力素养(教学设计能力、课堂管理能力、课堂施教能力)、育人能力素养(心理沟通能力、行为辅导能力、班级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素养 4、心理素养:认知素养、情感素养、意志素养 5、身体素养:健康 六、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专业发展,又称教师专业成长,是指教师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依托专业组织、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通过持续的专业教育,习得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形成专业理想、专业道德和专业能力,从而实现专业自主的过程。它包括教师群体的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 教师群体的专业化是指教师职业不断成熟、逐渐达到专业标准,并获得相应的地位的过程。 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以及最终体现就在于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 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从专业思想到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心理品质等方面从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发展过程,即由一个专业新手发展成为专家型教师或教育家型教师的过程。 (一) 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 1、专业理想的建立:教师对成为一个成熟的教育专业工作者的向往与追求。 2、教师的专业人格: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所必须具有的道德品质方面的自我修养,诚实正直、善良宽容、公正严格是教师专业人格的重要内容。 3、专业知识的深化与拓展。 4、专业能力的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教师综合素质最突出的外在表现,也是评价教师专业性的核心因素。包括教学技巧和教学能力两个方面。 5、专业态度和动机的完善。这是教师专业活动的动力基础。 6、专业自我的形成。教师的专业自我包括教师个体对自我从事教学工作的感受、接纳与肯定的心理倾向。 (二)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 傅乐的教师关注阶段论 有关教师发展阶段的研究大都植根于美国学者费朗斯·傅乐(Fuller,1969)的研究。傅乐认为,在成为专业教师的过程中,教师们所关注的事物是依据一定的次序更迭的,并呈现如下的发展阶段: 1.教学前关注 此阶段是职前培养时期。教师们仍扮演学生角色,对教师角色仅处于想像,因为未曾经历教学,所以没有教学经验,因此只关注自己。不仅如此,对于任教的教师还抱着观察、评判的态度。在观察初期,往往对教师不表同情,甚至还带有敌意。 2.关注生存 此阶段是初次接触实际教学的实习阶段。在此阶段,教师们所关注的是自己的生存问题,即能否在这个新环境中生存下来。所以此时,教师们关注的是班级的经营管理、对教学内容的精通熟练,以及上级的视察评价、学生与同事的肯定、接纳等。在此阶段,教师们都表现出明显的焦虑与紧张,所以这一时期的压力是相当大的。 3.关注情境 在此阶段,教师固然还要关心前一时期的种种问题,但是,同时也会关注教学上的种种需要或限制以及挫折。因为此阶段会对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技巧提出要求,所以教师较多关注教学所需的知识、能力与技巧,以及尽其所能地将其所学运用于教学情境之中。总之,在此阶段,教师关注的是自己的教学表现,而仍不是学生的学习。 4.关注学生 虽然许多教师在实习教育阶段就能表达出对学生的学习、品德乃至情绪需求的关注,但是却并不能真正地适应或满足学生的需要,往往要等到自己能适应教学的角色压力和负荷之后,才能真正地关怀学生。 (三)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师范教育、新教师的入职辅导、在职培训、自我教育。 补充:教师专业发展最直接、最普遍的途径: (四)教师专业化的实现 教师专业化的实现,从客观上来看,需要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政策和资金支持;从主观上看,需要教师的个人努力。 1、国家和政府对教师专业化的促进与保障。 (1)加强师范教育。建立一体化和开放式的教师教育体系。改革教师教育课程。 (2)制定法律法规 (3)提供经济保障。 2、教师个人为实现专业化应该做的主观努力 (1)善于学习。作为教师,通过学习可以了解教育教学的要求,掌握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明确教师自身的角色和定位。 (2)恒于研究。通过科研,我们可以发现规律,根据规律进行工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3)勤于反思。通过反思,总结经验、坚定信念、发现问题,完善自己。 (4)勇于实践。首先要有实践的意识和勇气,及时捕捉机会,将自己新颖的想法转化为实践的行动,其次要讲实践的方法,对新想法进行可行性论证,确定行动方案,进行实践。 七、教学研究 (一)教师反思 1、教学日志 教学日志记录了自己每天都进行了哪些教学活动,这些活动实施的效果、影响课堂教学的关健细节等情况,它有意识地生动地表达了教师自己的活动。教学日志的内容是记录下教师自己教学生活中的一些重要事件,自己的反思和阐释,这是帮助教师很好地认识自己的一种方法。 2、教师学习审计 学习审计一般以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为单位来完成,通过对过去一学期(年)的总结,帮助教师识别近来获得的知识、技能和洞察力。学习审计可帮助教师了解自己已有的学习与尚缺乏的知识技能,以及发现自己是如何学习和改变自己的,帮助教师养成反思的思维习惯,提供一个生存忠告备忘录与角色模型简介。 3、教育案例 教育案例就是—个实际教育情境的描述,其中有人物、事件、情节等,并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结果。教育案例是在叙述一个故事的同时,人们常常还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也就是点评。所以,一个好的案例,就是一个生动的故事加上精彩的点评。 教育案例的基本特征 一是讲述的是一个关于教育的故事或事例; 二是有一个完整的故事和一些戏剧性的冲突; 三是叙述具体、典型、特殊,而不是对事件的笼统描述和抽象化、概括化的说明; 四是对时间、地点和必要的背景及因果关系有所交代; 五是对教育行为的描述能够反映出事件人物的情感、态度、动机和需要等; 六是要反映事件发生的特定教育背景。 4、教育叙事 所谓教育叙事,就是“讲教育故事”是指教师叙说自己在教育活动中个人化的教育“问题解决”和“经验事实”,或者是“记述教育问题的提出过程以及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教育事件,。它是是“故事+议论”的一种文体,是教师反思自身教育教学行为的一种形式。 5、网络教研 网络教研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和利用网上教育资源,建立开放、交互动态的网络教研 主要形式: 基于网络教育论坛的教育反思 基于网络平台的备课、听课、评课 基于教育叙事博客的网络教研 6、教学课例 教学案例与教学课例之间的区别在于:教学案例自始至终都是围绕特定的问题展开的,以问题的发现、分析、解决、反思为基本线索;而教学课例展现的是某节课或某些课的教学实际场景,也包含着问题,但问题可能是多元的,没有明确的指向,并且实际情景的叙述、师生对话的描述是列举式的,没有像案例那样经过细致加工。 另外,两者在文体结构上也存在区别:教育案例的表达形式为:背景、问题、问题解决、反思讨论;而教学课例的表达形式一般是:教学设计、教学实录、教学反思。 (二)教育随笔 随笔是随意而谈、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的一种文学样式。它的题材比一般散文更加广泛,生活的见闻、往事的漫忆、所思所想的道理、作家作品的漫评,以及古今中外、天南海北、工作学习、旅游见闻、史话传说、掌故轶闻等等,无不能作为随笔的材料。在写法上,随笔往往旁征博引,不作理论性太强的阐释,行文缜密而不失活泼,结构自由而不失谨严。简言之,随笔就是在看似信手拈来的材料中谈自己的一得之悟。当然,这些材料也必须是有一定意义、能给人以教育和启迪的。(三)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计划是教育者、教育单位及教育部门根据一定时期的方案政策、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预先对某一时期、某一工作所做的安排和构想,并用书面文字表达出来的一种文体. 教学计划的写作目的,是对未来时期内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便于检查,总结和推动工作.每一位教师,都有制定教学计划的要求. (四)教育工作总结 教师工作总结是教师对自己或本单位在某一时期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全面、系统回顾的一种文体.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
第三节 师生关系一、师生关系的概念及其作用 师生关系是指学生和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学校的教育活动是师生双方共同的活动,是在一定的师生关系维系下进行的。因此,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教育教学活动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 关于师生关系,有两种对立的观点,即教师中心论和儿童中心论。 1.教师中心论 教师中心论的典型代表是赫尔巴特和凯洛夫,他们认为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起主宰作用,强调教师的权威作用。 2.儿童中心论(学生中心论) 儿童中心论则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儿童的成长,因此教育要从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出发,整个教育过程都要围绕儿童进行,其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卢梭和美国的杜威。 教师中心论仅看到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教育实践中使教育活动脱离学生的实际,以至于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而学生中心论则过分夸大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忽视了学生是教育对象这一事实,结果会导致教育质量下降。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既要重视教师的主导作用,也要重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二、师生关系的构成 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教学上的授受关系 ①从教育内容的角度说,教师是传授者,学生是接受者 ②学生主体性的形成,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成功的条件 ③对学生指导、引导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2)人格上的平等关系 ①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在人格上与教师是平等的 ②严格要求的民主的师生关系,是一种朋友式的友好帮助的关系 (3)社会道德上的相互促进关系 首先,师生关系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在现今的学校教育中被异化为人与物关系,使师生关系变得机械而毫无生气。 其次,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仅是知识上的、智力上的影响,更是思想上的、人格上的影响。 三、师生关系的模式 1.放任型 这一类型的师生关系模式是以无序、随意、放纵为其心态和行为特征的。教师采取放任的作风,却不负任何实际责任,给予学生充分的自由,要他们学习自己所高兴的东西。教师不控制学生的行为,也不指示学习的方法,一切活动由学生自己进行。 2.专制型 这一类型的师生关系模式是以命令、权威、疏远为其心态和行为特征的。教师在教室内采取专制的作风,并担负全部的责任,计划班级的学习活动,安排学习的情境,指导学习的方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学生没有自由,只是听从教师的命令,对教师往往是敬而远之。 3.民主型 这一类型的师生关系模式是以开放、平等、互助为其主要心态和行为特征的。教师在教室内,以民主的方式教学,重视集体的作用,与学生共同计划,共同讨论,帮助学生设立目标,指引学生对着目标进行学习。 我国新型师生关系的特点 ①尊师爱生 尊师与爱生是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教师通过对学生的尊重和关爱换取学生发自内心的尊敬和信赖,而学生对教师的尊敬和信赖,又可激发教师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心理气氛和学习条件。 ②民主平等 民主平等不仅是现代社会民主化趋势的需要,也是教学生活的人文性的直接要求和现代人格的具体体现。它要求教师理解学生,发挥非权力性影响,并一视同仁地与所有学生交往,善于倾听不同意见,同时也要求学生正确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学会合作和共同学习。 ③教学相长 在教育过程中,教师的教促进学生的学,学生的学促进教师的教。教与学是相互促进的,“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教学相长包括三层涵义:一是教师的教可以促进学生的学;二是教师可以向学生学习;三是学生可以超越教师。 ④心理相容 心理相容指的是教师与学生之间在心理上协调一致,在教学实施过程中表现为师生关系密切、感情融洽、平等合作。在教学过程中,师生的心理情感总是伴随着认识、态度、情绪、言行等的相互体验而形成亲密或排斥的心理状态,而不同的情绪反应对学生课堂上参与的积极性和学习效率起着重大的影响。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对所学的各门课程是有不同情感的,它影响着注意力和时间的分配,带来了各门课程学习的不平衡。这些都可以从师生心理关系等因素上找到原因。 四、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 (1)了解和研究学生。包括了解和研究学生个人;了解核研究学生的群体关系;了解和研究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建立新型的师生观 教育者持有不同的教育观、不同的师生观,会培养出不同的学生。 传统的“师道尊严”的师生关系,在管理上表现为“以教师为中心”的专制型师生关系,具有等级主义,必然导致学生的被动性和消极态度,造成师生关系紧张,学生的人格得不到尊重,学生的自有意见与自主思想得不到重视。 进入现代社会,信息来源多元化,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到教育领域,教师要由原来的知识拥有者和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引导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树立新型师生观是建立新型师生关系的前提和基础。 (3)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4)树立教师威信 教师的威信包括威望和信誉两部分。教师通过自身高尚的品德、渊博的知识、高超的教学水平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使人心悦诚服的力量或敬畏的影响力才算是教师的威信。教师要在学生中树立威信,要注意以下方面: ①要有良好的人格魅力和高尚的品德修养 ②要对学生严格要求 ③要拥有渊博的知识和高超的教学技能。 (5)善于和学生交往 传统的应试教育忽视了师生交往中以育人为目的的真正学习,造成师生交往意义的失落。师生之间的矛盾,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互相不理解造成的,其根本原因是彼此沟通不太多。作为教师,要深入学生的精神世界,真正做到理解学生,欣赏学生,善待学生。新型的师生关系中教师和学生在人格上应该是平等的,在交往活动中是民主的。 (6)发扬教育民主,倾听学生的意见 民主与平等的师生关系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也是缩小师生间的心理差距,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需要。要民主并不是抛弃权威,而是要在民主和权威之间选择一个比较好的平衡点,这样可以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每位教师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中,都要有充分的民主意识,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积极采纳他们的合理化建议。 (7)正确处理师生矛盾
单选: 1.我国现行法律对教师职业的规定认为,教师职业是一种( ) A. 私人职业 B. 从属职业 C. 专门职业 D. 附加职业 2.我国当代教师的根本任务是( )。 A.班集体建设 B.搞好教学工作 C.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D.教书育人 3.“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反映了教师劳动的________的特点。( ) A.示范性 B.复杂性 C.创造性 D.长期性 4.教师的任务是教书育人,包含多方面的要求和较为复杂的内容,这反映了教师劳动的______的特点。( ) A.创造性 B.复杂性 C.示范性 D.长期性 5.人们常说“教育有法而教无定法”,这反映教师的劳动具有( )。 A.连续性特点 B.示范性特点 C.长期性特点 D.创造性特点 6.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议,规定教师节的时间是( )。 A.每年的10月1日 B.每年的9月1日 C.每年的9月10日 D.每年的10月10日 7.“师者,人之模范也”,这反映了教师劳动的______的特点。( ) A.复杂性 B.示范性 C.创造性 D.长期性 8.陶行知先生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教育信条体现了教师的( )素养 A教育理论知识 B崇高的职业道德 C文 化学科知识 D过硬的教学基本功 9.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属于教师的( ) A人格培养 B学科专业素养 C教育专业素养 D职业素养 10.学生的“向师性”和模仿性的心理特征决定了教师的劳动具有()。 A.示范性 B.复杂性 C.主体性 D.长期性 11.在一定情况下,对个别学生的违法违纪现象,教师可以采用( )的手段,以保证教育要的实现,但不能超越法律的限度。 A.打骂 B.罚跪 C 变相体罚 D.惩戒 多选: 1、教师劳动的特点包括( ) A、复杂性 B、创造性 C、长期性 D、示范性 2、教师所扮演的角色有( ) A、组织者和管理者 B、行为规范的示范者 C、学习的指导者和促进者 D、心理保健者
填空: 1、20世纪初,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_ __提出了儿童中心论的观点,贬低和否定了教师的主导作用。 2、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对突发性事件作出迅速、恰当的处理被称为“教学机智”,这反映了教师劳动具有 的特点 3、“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是我国著名教育家 提倡恪守的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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