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2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的对象范围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处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有关规定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二)现职教师(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2020年我区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教师的需求状况预测,我区拟招聘的岗位主要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技术十二级或以上岗位,录用后所在单位有十二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符合条件者再经竞聘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学科需求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心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物联网等,拟招聘各类教师共122名,详见《2020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拟聘用人员需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6.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体育学科研究生学历应聘者,其研究生与本科学历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一致(高中阶段通过体育专项考试进入大学的高水平运动员不受此限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学科研究生学历应聘者,可按本科学历的专业报名。 (2)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且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①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具备上述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距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2.现职教师(园长)。 (1)报名时须在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任教(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任职证明。报考幼儿园园长岗位的还需具有3年或以上在省级、地级市一级幼儿园(示范性幼儿园)或5年以上在区(县、县级市)一级幼儿园(示范性幼儿园)工作经历(由原单位提供有效证明),且须担任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或在幼儿园行政教研岗位(含园长助理、行政助理、保教主任、后勤主任、教研组长等)工作3年或以上。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者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3)所学专业与《职位表》中的专业一致,若其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中所任教的学科与应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则视为专业一致。 (4)必须具有对应的教师系列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即:报考幼儿园类别的必须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小学类别的必须具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初中类别的必须具有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高中类别的必须具有高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职业技术学校类别的必须具有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5)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③非广州市户籍的应聘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④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20年1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5年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四)以上各项条件及要求,在《职位表》中有特别注明的除外。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根据受聘岗位,享受番禺区相应类别学校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番禺籍生源2020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除外),不足此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个别紧缺专业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可延长报名时间至2020年2月18日,开考比例调整为1:2,如仍达不到1:2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网上报名环节需应聘人员自行提交,不作人工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4.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报名提交情况,若未提交报名导致报名不成功由报名者自负。报名提交后不能对报名信息、职位和上传材料进行修改。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1.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和现职教师的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和笔试;应届毕业生(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除外)的考试包括笔试、综合素质评估和面试。 2.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各类人员的考试方式和内容详见附件2-3。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和面试均设合格分数线,考试综合成绩不满60分不予聘用。 区教育局根据各职位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进行。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方式可采用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方式。 (五)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分配到公办学校任教,考生报考则视为服从分配安排。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区教育局可视实际情况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接收手续。 1.对确定拟聘用的各类人员,区教育局按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引进、接收和聘用手续,并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属下学校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2.应届生若未能于2020年7月底提供有效毕业证(学历和学位)以及未能于2020年12月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广州市番禺区有关政策规定,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被聘用的毕业生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番禺籍生源2020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的聘用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详细阅读通告,认真对照本招聘通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通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本次招聘的最终审核权归番禺区人社局,凡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聘用。 (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达80%以上),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以及相关专业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 (三)考试的时间安排均为初定时间,在考试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中各项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公布。因没有留意考试通知而错过考试时间的由其本人负责。 (四)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持职称改革前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的社会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办理职称过渡手续,否则,不能聘用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 (五)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六)在编在职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若为广州市外户籍的人员,聘用时需办理广州市入户手续,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九)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自动进入番禺区临聘教师库,我区如有相应学科临聘教师需求,符合临聘教师条件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十)联系及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411室 邮政编码:511400 咨询电话:020-84642021、020-84641661 联系人:钟老师、李老师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0-84692605、020-84638632 投诉电话:020-84641671、020-84641683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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