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两所完中申报一级达标校硬件条件,突出学校美育教学特色,经研究,我区决定面向专业对口的2020届(含2019年8月16日至12月31日毕业尚未就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招聘2名中学美术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福州.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博士对接洽谈会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我省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招聘范围。 二、报名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2月3日9:00-14:00 2、地点: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一层 (二)报名办法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本人研究生学历及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A: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B: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毕业高校所在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核发,附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要求份数完整且每份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别高校尚未发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经所在高校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未发给相关材料”证明(落款时间须在2020年2月3日〈含〉前)。 D: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均要求落款时间在2019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6日之间。 已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在报名时需提供。已毕业尚未取得的,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另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已收件”或“在办”学历学位相关认证证明及本人有关“将于2020年8月16日〈含〉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书面承诺书(下同)。未毕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应体现毕业时间)。本人书面承诺书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均须在2020年2月3日(含)前。 E: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需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原件(落款时间须在2020年2月3日〈含〉前)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F:除上述C、D项外,其它应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可放宽至2020年8月16日(含)前取得。 报名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不予报名。 3、报名流程: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直接到晋安区教育局对应席位报名,提交规定的报名材料,核发报名表(每人限发一张)。 4、应聘人员须按本人实际如实填报报名表。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后予以开考。情况特殊的,经报福州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放宽比例要求。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告知晋安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3994197)。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考核 2、面试考核环节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技能测试、回答专家提问。 4、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聘用成绩采用面试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合格成绩定为70分(含),7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1、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20年2月25日左右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发布。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晋安区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体检及暑期岗前集中培训。体检、岗前培训等相关事项另行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发布。体检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发布。 5、拟聘用人员应于2020年8月16日到晋安区教育局报到,相关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发布。 6、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 7、拟聘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简称“教师资格证”。完中任教的要求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其它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经我区事业单位考试考录的工作人员,需在我区服务满五年。 3、考务方面等有关问题及本次招聘考试政策咨询问题由晋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1-83994197,监督电话:0591-87516151 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附件:2020年福州.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博士对接洽谈会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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