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十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二、招聘条件 专技岗条件(教师) ①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② 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③ 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④ 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⑤ 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招聘程序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二份,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专技岗教师请在报名前事先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449318862@qq.com。 3.报名时间: 2020年1月22日- 2月6日 4.报名地点: 厦门市第十幼儿园(厦门市槟榔西里12号) 5.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5052614-804(值班室) 、13950094737(教务部门:蔡老师)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第十幼儿园招聘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统一组织,根据各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考核 由幼儿园考核小组对成绩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须持有健康证,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厦思委办〔2017〕43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应聘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第十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第十幼儿园 2020年1月22日 原标题:厦门市第十幼儿园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