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学生专职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层次与工作水平,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15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热爱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勇于担当,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强烈的学习、创造和奉献精神,立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3.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硕士需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正职)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2020年国内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教育部规定的其他应届毕业生),或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或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20年8月31日前;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人员的学历学位要求与前述国内应届毕业生或同期毕业留学回国人员相同。否则,不予录用。 5.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1-3,详见《盐城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盐城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盐城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盐城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4),请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证书(校级及以上荣誉)等自荐材料扫描件一起打包压缩,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ycitszk@163.com。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名称+应聘专职辅导员+高校人才网”。网络报名成功以收到邮件回复内容“报名成功”为准。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17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2月18日。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笔试。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我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迟资格复审等相关招聘环节时间,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南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资格复审结束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1)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 (2)《盐城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3)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担任学生干部证书(聘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干部任职年限须至少满一学期,2019年9月份开始任职至今的视同已满一学期;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院(系)级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需加盖学院党委(总支)公章,校级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需加盖校团委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予以确认;其他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5)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人员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部门及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上公告。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笔试:主要测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不指定辅导用书。 面试:面试办法现场告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阅卷结束后,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合格线为50分(满分100分)。 4.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足3:1,按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招聘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6.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应聘者中有两人总成绩并列,则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相关要求。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聘用协议),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实际到校报到、正式上班后,学校与其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4.聘用期间待遇:工资、奖励性绩效、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5.因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应聘岗位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需要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在2020年8月31日前结束。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学生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168891(人事处),0515-88298052(学生处) 联系人:董老师(人事处),唐老师(学生处)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监督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329 附件: 1.盐城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表(附后)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学生处 2020年1月13日 盐城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科阶段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其研究生专业不限) | | | | 注:本次招聘的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9年版》执行,具体专业由学校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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