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属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支持高校,国家“111计划”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在河南省高校前三名。校友会大学排行榜位列全国高校第107位。 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具有近百年办学历史,其前身是创立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和新中国成立之初创建的平原师范学院,合并后先后改称河南师范学院、新乡师范学院,1985年,更名为河南师范大学。设有25个学院,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建有全球唯一一家帕瓦罗蒂音乐艺术中心和河南省规模最大、种类最多的生物标本馆,设有独立学院(新联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和幼儿园。 学科优势明显。学校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化学”和“前沿物理与清洁能源材料特色学科群”分别入选河南省一期优势学科A类学科和特色学科A类学科,具有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28个;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ESI综合排名居全省高校第3位;化学、物理学、环境科学、生命科学4个学科连续多年进入全球自然指数年度排行榜,2019年学校综合排名位居中国内地高校第59位、亚太地区第96位、全球第308位,其中化学学科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43位,成为河南省具有全球自然指数国内高校前50强学科的两所高校之一。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将2020年博士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诚邀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校创业发展。 二、招聘专业 单位
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学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管理、项目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战略管理、创业与中小企业管理 (说明:招聘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该学科所含的二级学科专业均为招聘专业)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自选应聘学科领域,申报材料应包括:《河南师范大学高端人才岗位申报表》(附件2,只填写表内一、二、三、四项的内容),候选人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近5年主要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TOP、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联系人:申陈海 联系电话:0373-3326233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53007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4.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研究生阶段具有我校相关学院认定的高水平学科就读经历; 5.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业绩条件 1.自然科学类 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理科)或EI(工科)源期刊发表或收录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人文社会科学类 独立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独立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1件及以上。 在上述业绩条件的基础上,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科发展情况,制定各学科引进博士业绩条件细则,各学院制定的业绩条件细则实行动态调整。 五、相关待遇 (一)安家费 博士安家费20万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增加3万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增加5万元;对于引进困难或引进优秀人才的学科,经学校审核后,学院可从学校下拨的人才引进支持专项经费中补贴引进人员安家费。 (二)科研启动费 工科10万元,理科8万元,文科5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支持,按照学校科研启动费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并接受学校考核)。 (三)博士绩效工资 博士绩效工资自博士入职起开始发放,总期限为5年,在国家工资外,享受博士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博士为2500元/月,内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按副高级岗位考核;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为4000元/月,内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按正高级岗位考核。管理岗位人员:中级及以下职称博士为2000元/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为3500元/月,按照实际岗位考核。 (四)子女上学 解决子女在附属学校(幼儿园、附属小学)的上学问题。 (五)配偶工作 1.博士来校工作时,配偶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夫妻两地分居(配偶在新乡市内无固定正式工作),生活困难的,且博士攻读博士期间业绩需符合以下类别中的一项条件的,可申请按照人事代理方式安置到学校工作。 (1)自然科学类 ①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SCI一区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本学科认定的国际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专业SCI二区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或本学科认定的国内外同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②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基金项目2项。 (2)人文社会科学类 ①独立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一级顶尖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被SSCI、A﹠HCI收录论文1篇;或在我校认定的二级顶尖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 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基金项目2项。 (3)艺术类(音乐、美术) ①独立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二级顶尖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 ②主持教育部艺术类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省级基金项目2项。 (一)招聘专业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联系人:任永利 联系电话(固话及手机):0373-3326418,18637378760
(二)招聘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世立刘秋月 联系电话:0373-3326201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5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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