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6号)、《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等文件精神,及时为中小学校补充优秀师资,现就做好2020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按照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目标,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各地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学专业人才,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学校范围 全省各级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含省直单位举办的附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以及研究生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可由所在设区市组织招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20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以任教小学任一学科。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同一县域(含市直,下同)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服务不少于5年(即2015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合并计算)、经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能报考。 (四)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材料,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下编手续。服务期满3年(即2017年9月入职的特岗教师)尚未入编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设置要求设定。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申报计划 1.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辖区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中小学空编空岗情况,提出2020年招聘计划(招聘学校名称、招聘岗位名称和招聘人数),填写《江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附件1)送同级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为招聘到更多优质生源,鼓励各地以县域(或市直)为单位,将同一学段学科教师岗位打包招聘,由考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具体任教岗位;此类聘用人员5年服务期内可在报考岗位的打包学区内流动。 2.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于2020年2月初将经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的《江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报送至各设区市教育局,同时在网上申报提交。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2月中旬前,连同市直学校招聘计划一并报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审核提交。 3.申报计划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2020年开始使用新的申报系统,账号和密码将以培训会的形式下发,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发布公告 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将于2020年2月下旬在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江西教育网及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各市、县(区)可在本地相关媒体同时转发。 (三)网上报名 3月初,考生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诚信报名,各市、县(市、区)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四)考试考核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初定3月底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其它学科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笔试之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6人到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2。 2.面试。各设区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在面试前成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统筹指导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教师招聘的面试工作,精心制定面试方案,明确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程序和评分规则等。面试有关事项应至少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有条件的设区市可以对所辖各县区的面试考官进行统一调配和异地派遣。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一般采取试讲、说课、专业展示等方式进行。 (五)资格审查 面试之前设立资格审查环节,各招聘单位要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通知考生持有关材料(含2020年8月底前能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各地要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 (六)聘用备案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组织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于当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服务期不少于5年。 通过2020年全省教师招聘考试的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可从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招聘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及时上报招聘计划,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中小学教师招得进、留得住、教得好。要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二)加大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教师管理制度,统筹解决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编问题。一要切实做好乡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确保村小、教学点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二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加大乡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专职教师补充力度。乡村音乐、体育、美术三科专职教师招聘数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年本地招聘乡村教师总量的15%;三要结合高考改革选课走班的要求,加大力度补充配备普通高中学科教师;四要加大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补充力度;五要做好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招聘补充工作。 (三)科学制定本地招聘计划。各地要准确掌握本地本单位的编制、自然减员等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及我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三支一扶”支教等人员的安排,合理制定招聘计划,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严禁新聘代课人员、长期聘用编外教师。 (四)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为进一步规范招聘岗位条件设置,结合《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19号)精神,各招聘单位原则上只能设置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历,学历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农村学校岗位不宜在学历条件上作出过高的要求。二是教师资格证的种类及学科,如某学校初中语文教师岗位,可设置“初中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三是年龄,一般设在35周岁以下,艰苦边远农村学校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计算方法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四是户籍,艰苦边远贫困农村地区可以从实际出发,拿出不超过30%的岗位,适当招聘本县户籍(指公告发布之日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该县户籍)人员。五是性别,艰苦边远农村或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学校,可采取同一招聘岗位原则上按1:1的比例分别设置男女岗位的方式,在岗位条件中作出性别要求,不断优化教师队伍性别结构。六是专业,招聘岗位如对专业有要求,统一表述为“xx(如语文、数学等)相关专业”;各岗位相关专业要求随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一同发布。 (五)严格把好师德师风关口。各地要在面试之后设立公示环节,在本地媒体或政府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严格教师录用中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如有师德师风或道德品行等方面的举报,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加强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六)认真做好“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范围,考试时间和内容同步,招聘计划申报工作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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