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计划招聘专任教师14名(其中马来语、柬埔寨语、印尼语、阿拉伯语、缅甸语、老挝语、越南语、罗马尼亚语、保加利亚语、克罗地亚语专业教师各1名,学前教育专业1名,中文专业2名,会计专业1名),财务处财务会计人员2名,宣传统战部宣传工作人员1名,学生处心理咨询师1名,共计1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3。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已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及符合报名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在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符合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3。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及其他招聘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6日18∶00。 (2)报名方式 2.报名所需材料 (1)《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信息表》和《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可编辑的excel/word文档。 (2)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正反)、本科及以上各学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称证书、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属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年度考核表。 3.报名要求 (1)应聘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须按以下格式书写:“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教师招考论坛”,未按要求书写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应留意学院官网上发布的资格审查结果,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对于我院紧缺专业,且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公布。(由于当前疫情特殊时期,也可能适当延后。) (四)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等),各为100分制,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和50%。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 (5)笔试合格分: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6)笔试成绩及分数线公示时间:3天。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4)学院可取消下列应聘人员面试资格: ①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 ②不能提供复审要求的原件,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 ③复审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 ④复审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3.面试 (1)面试内容:岗位知识和综合素质。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操作。 (3)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的比例,则以笔试合格人员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面试考官安排:面试考官为5人,从学院考官库中抽调人员组成。 (5)面试合格分为7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6)面试时间和地点:待通知。 (7)面试成绩公布:现场公布。 (8)递补:因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9)考生必须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五)体检及考察 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确定体检人选。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结果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可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聘用。 (六)公示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聘用期间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合同制聘用,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的待遇,参照学院同类编制内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3297741 (注:因疫情学院正式开学时间尚未确定,如有问题,可通过邮件咨询。)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20年2月1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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