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就业,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招聘指标共计25个,其中定向招聘“六类人员”名额5个,定向先批录取;其余20人设A岗(10名)、B岗(10名),A岗工作内容包括夜间值班,单独入户等,适合男性,B岗不限。报名人数与所设岗位指标比例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不足,由山海关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相应调整招聘指标。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山海关区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且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定向招聘“六类人员”、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且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指标中定向招聘“六类人员”是指: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3、“三支一扶计划”人员;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上均需服务期满);5、退役大学生士兵;6、驻秦部队随军家属(是指驻秦部队现役军人经批准办理随军手续的家属)。 以上“六类人员”需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招聘信息。公告时间:2020年2月16日-2020年2月2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3日-2020年2月29日 3、报名须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⑴报名表一式2份,系统填报完成后用A4纸打印。 ⑵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⑷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山海关区行政中心B座422民政局社政股,联系电话:5136366)。邮寄截止日期2020年2月29日。 4、审查结果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A\B岗分别记分录取) 1、笔试。 ⑴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⑵笔试内容重在对应试者综合素质、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等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进行测试; ⑶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面试。 ⑴以笔试成绩确定考生进入面试,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山海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⑵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⑶面试的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 ⑷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⑸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四)确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名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中共党员优先,如条件一致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五)体检 由山海关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不予录用,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六)考察和公示 山海关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后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七)组织分配 拟聘用人员由山海关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调剂,参加各街道组织的社区委员会选举。当选者发放聘用证书。未按时参加选举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按(秦字【2018】12号)文件《中共秦皇岛市委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规定的在岗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对假冒、伪造证件和替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选举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上交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本方案由山海关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海关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二0年二月十六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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