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东部新城区域城市管理工作,包括管理范围内市政道路、桥隧、园林绿化、环卫保洁、景观灯、路灯、地下综合管廊等设施的养护管理。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9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咨询电话:87726353,联系人:马老师、叶老师。 3.报名要求:网上报名。报名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原件、个人推荐表等)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及1寸近期免冠电子彩照添加至压缩文件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39360037@qq.com,可致电87726353确认报名是否符合条件。网上报名者需在面试当天提供网上报名电子稿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考试形式 1.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录取前5名。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若聘用人员不足时,则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28879059。 附件: 2020年3月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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