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非机关、事业编制),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 社区工作者23人,具体岗位由县社区办统一分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后出生);有汤原县公益性岗位工作2年以上经历、退役军人或拥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后出生); 5、须具有汤原县城镇户籍(不含乡); 6、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4、被列入失信名单或有失信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情形的人员。 (三)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聘用的条件 ①中国共产党党员;②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③“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士兵”等服务基层的项目生;④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⑤面试分数高。 四、报考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1、报名时间 2020年3月9日上午8:30开始,至2020年3月13日下午16:30结束。 2、报名邮箱及收费方式 报名费:45元/人 报名费缴纳方式:扫描汤原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用收款二维码,并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 3、报名所需材料 (1)《汤原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应聘人员户口簿本人页、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3)应聘人员近期正面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以上需发送至报名邮箱的材料均为电子版扫描件,所有上报材料的原件均要自行保留) 上报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的“题目”或者“主题”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所有上报材料放到一个压缩包后,以电子邮件的附件形式上报;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5M;压缩包名称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和社区基层治理相关业务知识等。 (三)面试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前46名考生为面试人选,如未达到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 成绩核算后,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由县社区办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社区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分配到社区居委会工作,社区居委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聘用期限与社区居委会换届相同,本届聘期到社区居委会换届为止。聘期内按照《汤原县城市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予以解聘。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由所在社区居委会管理,不得无故脱岗,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 (二)待遇 考试合格聘用为社区工作者后,生活补贴按照《关于落实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的通知》(佳组发[2018]21号)标准执行。 六、其他 招聘公告、成绩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各类事项均通过汤原县政府网和今日汤原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后续公告,因本人未及时关注公告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454—7387003 监督举报电话:0454—7610030 本公告由汤原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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