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文〔2016〕4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武平县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招聘10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武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4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专业、学历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相关学历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具备教师资格证办理条件但因系统原因尚未办理的,视同有效)。 三、注意事项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国民教育系列”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自考、成人教育、电大、网络教育等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所规定的学历均包括该学历及其以上学历。 2.“招聘范围”为“龙岩市”是指2020年3月16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或持有龙岩市各县(市、区)居住证的报考者,或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武平户籍者(复审时提供夫妻双方户籍证、结婚证),或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8、2019、2020年毕业生和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3.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不含正式在编教师),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须征得相应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省已在编教师;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6日8:00(系统开启)至2020年3月22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根据上级规定,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即1个县、市、区)。报名者要对本人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同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按省规定标准执行。 (三)网络资格审查 2020年3月17日—3月22日,武平县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网络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退回。报考人员必须随时查看报名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 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考试网站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并妥善保存,作为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凭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五)加分申报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对象为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主要对象为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计入笔试成绩,应于2020年5月18日-20日向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笔试 1.应聘人员统一参加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成绩以省统一考试结果为准。 2.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科目、内容(笔试考试大纲)请参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有关公告。 4.笔试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面试 1.初中教师职位(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到底直接择优聘用,不再参加面试;其他未被直接聘用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按笔试总成绩转入初中教师职位(二)相应学科一并排序,并按规定比例参与面试,择优录用。 2.其他教师职位: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总分设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折成百分制后)×60%+面试成绩×40%。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武平”网:http://www.wp.gov.cn,“教育局”窗口,或“武平教育”微信公众平台)。 七、录用 (一)资格复审与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职位的拟聘对象,相关职位拟聘对象最后1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加试成绩较高者。 2.确定为拟聘对象的考生必须在2020年7月8至10日携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相应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材料清单为(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身份证;(2)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相应户籍或生源地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4)教师资格证;(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6)已在国有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及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拟聘对象还须同时提交《武平县向社会招聘教师政审考察表》(组织体检时到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二)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对象由武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现行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办法,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生,能体检的项目应先参加体检,暂不能体检的项目待产后3-4个月内进行补检,体检合格才能办理入编手续;法定产假假期结束后办理入职手续,核发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调档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武平县教育局负责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合格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对象须按武平县教育局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接转事宜。考生因不及时提交相关考察材料或不及时办理调档手续而影响考核录用的,责任自负。 八、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待遇:全部职位的招聘人员均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职位安排: (1)初中教师职位(一):在城区学校聘用。 (2)幼儿教师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前五名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幼儿(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安排至武平县城区幼儿园任教(如人员空缺则不降低条件补充)。 (3)其余教师职位:安排至农村学校任教。 所有聘用人员均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提供的聘用岗位,实行公平、公正、公开“阳光调配”,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并签订服务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公告由武平县教育局、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武平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4860589、4865528; 监督电话:武平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4868388。 附件1:武平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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