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市职业中专,教师进修校,电大福鼎学院,特教校,劳动基地: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和《中共福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使用教师编制的复函》(鼎委编办函〔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福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市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在职教师进城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中学10名、小学25名、幼儿园10名。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福鼎市进城考试选调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进城考试选调对象:福鼎市现有在编在岗3年及以上农村公办小学幼儿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经历的教师。具体是:必须在嵛山服务满3年(含当年,下同),在太姥山、贯岭、前岐、点头四个乡镇服务满7年,在其余乡镇(开发区)服务满5年。除赴外县市支教、选派市区学校顶岗(或跟岗学习)不超过一年认定为农村学校经历外,凡不在农村学校岗位上的服务年限要扣除。 3.其他要求:①不同类别编制学校的教师不能跨类别报考选调岗位,九年一贯制学校编制在中学实际任教小学的教师可报考小学选调岗位;②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编制由学校界定确认;③持有与各选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④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⑤每人只能报考一个选调学校岗位,不能兼报;⑥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教师必须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⑦涉金融“三欠”人员不得报考;⑧受纪检、监察、“610”办、公安、教育、计生等部门处罚,处罚期未满者不得报考;⑨2015年以来招聘的教师须按当年招聘考试的岗位学科报考;⑩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各类证书复印件须经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和学校公章),符合选调条件的,填写《2020年福鼎市农村教师进城考试报名表》(附件2),学校必须认真如实审查并签署意见(属公派民办学校的教师由编制所在单位审查),如不按要求填写《2020年福鼎市农村教师进城考试报名表》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选调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本人持报名表及经学校审查验印的各类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3月16日-18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后再上网报名,审核截止时间3月18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审核,未经审核上网报名的,一律不予确认。 各校原则上要求符合进城考试选调条件的借用或顶岗市区学校的教师报名参加进城考试。 不同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笔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系统开启)~3月22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进城选调人员须进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网上报名(网址:www.eeafj.cn),报考类型选择“委托考试”。所有进城选调岗位均须填写岗位备注,如报考“桐北中心小学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就备注用人单位名称“桐北中心小学”,凡备注的“用人单位”与《2020年福鼎市农村教师进城考试报名表》中报考用人单位不一致的,审核一律不予通过。 3.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本人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进入考点的凭证。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请关注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其他工作要求 1.笔试考试大纲可登入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进城选调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加上奖励分数。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计入进城选调总成绩,奖励加分经审核公示后计入总成绩。若进城选调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则进行加试。 3.奖励加分办法详见附件3,各类加分项目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4.参加进城考试选调人员应于7月2日-3日(正常上班时间)到人事股上交各类加分项目材料和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逾期不予办理。 六、纪律要求 1.进城选调拟录取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进城选调资格: ①从报名起至办理人事、工资关系手续前违法违纪受纪检、监察、“610”办、公安、教育等部门处罚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处罚或属于“三欠”人员的; ②本学年旷工累计7天以上的; ③2015年以来有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人事、工资关系。拟录取人员因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而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后续人员不递补。 3.各学校要严把进城考试资格审查关,对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责任。凡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教师,取消当年进城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 本次考试违纪违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所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有关进城考试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福鼎市人民政府网(www.fuding.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593-7820061 7830171 本文未尽事宜,由福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福鼎市进城考试选调教师计划表 2.2020年福鼎市农村教师进城考试报名表 3.2020年福鼎市农村教师选调进城奖励加分办法 福鼎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2日
附件2 2020年福鼎市农村教师进城考试报名表(样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多个单位工作经历(时间半年及以上)的都要填写清楚,并在备注栏注明借用、抽调、支教、顶岗、跟岗学习或公派私立,不得遗漏。 | | | | | | | | | | | | | | | | | |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完全属实,如有隐瞒、伪造、弄虚作假,则自动放弃进城选调资格,并接受处理。 签字: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手写) 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考核及编制情况、学年任教情况及学校意见栏由编制所在学校填写。 附件3 2020年福鼎市农村教师选调进城 奖励加分办法 一、表彰奖励(最高3分) 1.任职以来获得设区市以上级别的综合性表彰指:由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直有关厅(局)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农村教师、“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巾帼建功标兵。 2.任职以来获得设区市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由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直有关厅(局)以上授予的中小学优秀校长、职业教育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最美乡村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 3.加分规则:国家级加3分,省部级加2分,设区市级加1分。每人只享受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支教奖励(最高10分) 赴外省、外县市支教可享受加分奖励。赴西藏支教的加10分,赴西藏以外其他外省支教的加6分,赴本省外地市支教的加3分,赴宁德市范围外县市支教的加1分。每人只享受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三、农村服务教龄奖励(最高3分) 凡是在农村公办学校服务超过进城选调所需规定年限的教师,可享受加分政策,按每超一年奖励0.2分计算。 具体是:在嵛山服务须满3年,在太姥山、贯岭、前岐、点头四个乡镇服务须满7年,在其余乡镇(开发区)服务须满5年,凡不在农村学校岗位上的(含公派民办学校、借用)服务年限要扣除。 除公派市区学校顶岗(含外县市支教、跟岗学习)认定为一年农村学校经历外,凡不在农村学校岗位上的服务年限要扣除。 在机关跟岗学习不超过半年,可计算为农村学校服务年限;超过半年的,整学年不予计算为农村学校服务年限。 四、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师技能竞赛获奖奖励(最高3分) 1.省级获奖奖励: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2.宁德市级获奖(含国家、福建省教科所、普教室、电教馆三个系列举办的优质课等竞赛)奖励: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 3.福鼎市级获奖奖励:一等奖加0.5分; 4.每人只享受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论文奖励(最高2分) 1.在CN刊号报刊发表教育教学类1000字以上论文的,一篇加0.1分。 2.以下情形可等同于CN刊号报刊发表论文按一篇计: ①在中央教科所、省教育厅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的; ②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两篇论文; 3.本项可累计加分。 六、取得硕士学位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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