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江苏省张家港市“教育名市”建设举措,根据《港城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结合张家港市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拟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凡符合本次引进条件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等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均可报名。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三)符合下列港城教育人才(特聘)A、B、C三类中任一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A类特聘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2.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 3.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4.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B类特聘人才: 1.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为一等奖核心成员);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4.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 5.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或同级别)领衔者,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 C类特聘人才: 1.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为二等奖核心成员);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省特级教师; 4.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士; 5.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 45周岁); 6.45周岁以下的省教学名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地市级名教师、名校长; 7.40周岁左右及以下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全国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者、省特级教师后备人员、省教育厅“青蓝工程”等培养对象; 8.35周岁左右及以下的县市级学科带头人或省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评优课一等奖获奖者; 9.45周岁左右及以下担任五大类学科奥赛教练并指导学生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者; 10.35周岁以下的博士; 11.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或指导教练,取得2项发明专利的40周岁左右“双师型”紧缺型专业教师,指导体育、艺术和科技等学科领域获得国家级以上奖项的教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报名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报名前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投递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老宅路8号张家港市教育局,收件人:沈涛;邮件正面注明“人才引进应聘材料”,邮编:215600,联系电话:0512-56329836,EMS邮寄(不接受其他形式邮寄)。电子邮件投档地址:543973523@qq.com,邮件标题注明“人才引进应聘材料”。 (三)报名材料:①《2020年张家港市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1);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④学历(学位)证书;⑤已就业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⑥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⑦现任职务、学校管理业绩等材料。 以上材料,邮件投递均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恕不退还。发送电子邮件的,证书等材料为照片形式。 (四)报名注意事项:应聘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评审 张家港市教育局邀请相关教育教学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由评审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采取审阅资料、面谈答辩等形式对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教育成果进行评审。原则上在2020年6月和2021年1月各组织一次集中评审,在此基础上视情组织不定期评审。具体事项、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张家港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成立人才引进考察工作小组,对符合引进条件,并通过专业评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录用 经评审、综合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www.zjgedu.com.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七、有关待遇 1.面试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江苏省内500元,江苏省外1000元),食宿统一免费安排。 2.引进人才享受《港城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张委办〔2019〕90号)规定的相关待遇(详见附件2)。 八、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18898。 九、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6329836, 0512-58155292,0512-58222470。 附件: 1.2020年张家港市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2.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城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张委办〔2019〕90号)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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