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现将长安区资格复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2月17日报考长安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格复审采取电子邮件提交资料,线上审核方式进行。不设现场审核。 应聘人员将岗位所需资料原件扫描或拍照(JPEG格式),打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详见附件2)。邮件标题需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格式命名(如:语文教师1+某某+1234)。资格复审通过与否,以及资料缺件情况,均通过电子邮件告知。 三、资格复审时限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18:00。规定时限以后,首次提交资料的邮件,视为放弃,不予审核。规定时限内提交的邮件,经审核,存在缺件情形的,需及时补充提交。补充资料截止时间: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12:00。 四、所需具体资料 (一)应届毕业生报送资料(请按序排列): 1.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 3.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或2020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成绩单; 5.岗位要求是非长安区县生源的陕西籍2020届公费师范生的,须提供公费师范生协议。 (二)往届毕业生报送资料(请按序排列): 1.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 3.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毕业证; 5.学位证; 6.教师资格证或2020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成绩单; 7.往届生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社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8.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岗位要求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的,须提供授予文件、证书等扫描件。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交资料后,应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动态,因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规定时限,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携带岗位所学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复核。未经复核、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待面试时间确定后,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29—85290242 029—85284505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件:1.长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长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指定邮箱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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