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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公告(含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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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9 20: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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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上海规模最大的高等职业院校,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商务部对外援助培训基地。现有奉贤、杨浦、宝山三个主要校区,占地面积约753亩,全日制在校大学生11000余人。学院现有专业41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1个,市级重点专业14个,市级教学团队20个,市级精品课程36门;教职工769人,市级教学名师6人,育才奖获得者24人;建有5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95个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于一体的校内实训基地。与上海建工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371个校外实训基地,建立16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5个劳模育人基地。当选担任职业教育合作发展联盟副主席单位,设立海外分校,举办“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国际人才研修班。

学校定位为以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为特色的多科性、应用技术技能型高校,在“立德立人立业”校训引领下,秉持“厚人文、重实践、强专业、精技能、国际化”人才培养理念,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和全国城市化进程。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技岗位57人,管理岗位6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详见附件: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师德规范;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三、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1、高层次人才

A.领军人才

①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等人才工程入选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全国性学术社会团体会长、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青年学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②上海市(青年)东方学者入选者、上海市(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拔尖人才;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B.学科专业带头人

国家级精品课程主持人、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主持人、两次以上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首位指导教师、具有担任省部级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学科专业人才。学科专业带头人还需负责学科专业团队建设等工作。

C.行业大师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拥有与学院专业领域吻合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掌握核心技术或在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研发及管理人才)的优秀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获得国家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术大师等称号的人员。

学校为(除博士英才外)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的待遇包括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平台建设等,高层次引进人才进校后一般适用年薪制,待遇一人一议。应聘人员通过自荐或专家推荐与学校接洽,并向人事处提交《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登记表》(见附件1),发送至招聘邮箱:zhaopin@succ.edu.cn,高层次人才由学校层面组织直接考核,全年实施。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57464112 021-57463763

2、专任教师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原则上为博士研究生,行业技能大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具备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英语能力;具有一定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按学校要求完成核定的岗位教学工作任务,参加教学建设和改革,承担与岗位职责对应的科技研发和产学研工作。

3、其他专技岗位

硕士研究生,具有应聘岗位对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高校相似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4、管理岗位

硕士研究生。承担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部门业务,能够胜任管理岗位的工作要求,履行管理职能和服务义务。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岗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日。分阶段组织简历收集及面试考核,第一阶段于5月底结束,第二阶段7月上旬结束,第三阶段11月中旬结束,第四阶段12月中旬结束。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拟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在每一招录阶段限报一个岗位。用人部门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根据实际招录情况进行更新。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相关学院(或部门)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应聘学院/部门+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最高学历学位”,如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市政工程技术专任教师+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同时抄送学校人事处邮箱zhaopin@succ.edu.cn。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否则简历不能被收取,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特别告知: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在本人承诺一栏签署姓名、日期,并提供《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正反面(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教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报考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疫情结束后到学校参加笔试时核验所有原件,并提交所有复印件。

(3)资格审查

人事处依据招聘公告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初审,二级学院(或部门)对应招聘条件细则进行复审,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筛选。通过复审筛选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面试通知。

(4)面试与笔试

应聘教师岗位由二级学院(部)组织面试、试讲;专职辅导员岗位由学工部组织面试、笔试;管理岗及其他非教师岗位由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面试、笔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3:1。依据疫情情况,将以线上视频面试形式开展。

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管理岗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集中笔试依据疫情情况另行组织通知。

(5)学校审定

二级学院(或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拟录预备人选材料提交学校审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6)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收到通知后,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地区三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人事处提交医院体检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录用的高层次人才和博士,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费。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国内应届毕业生未按期毕业的,本录用资格无效。

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在确定录用前须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临时居住证)。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限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57464112 021-57463763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人事处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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