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是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同志的母校。学校始建于1958年,具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占地5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000余万元,建有数控加工、电子商务、无人机、工业机器人等90余个实训室。下设智能制造系、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城市建设系、学前教育系(联合办学部)8个教学系和北方汽车学院、诺伯特智能制造学院、千岛山庄康养学院、清大东方工程学院4个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开设了机械装配与维修、建筑施工、装配式建筑、建筑BIM、电气自动化、汽车维修、电子商务、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学前教育、健康养老管理等30多个专业,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加工技术为省级品牌专业,建筑工程施工、电气自动化专业是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机械维修专业群为山东省技工院校省级示范专业群建设项目。学校现有教职工490人,其中专任教师367人,具有正高级职称10人、副高级职称149人、双师型教师占80%以上。在校生规模达8400人,年培训社会各类人员2万人次以上。 为满足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9〕14号)和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的“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0年QS排名前200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年4月10日以前出生),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历、学位。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可以应聘。 引进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引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等。 二、引进待遇 1.引进的人员,办理人事手续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2.硕士聘用后,按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执行国家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 三、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9:00—4月10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20年4月7日11:00—4月10日18:00。 报名网址:http://www.lcsjsxy.cn/ 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和引进岗位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内容。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引进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引进1人的,取消引进岗位;计划引进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引进岗位人数。 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名单于2020年4月13日9:00在网址http://www.lcsjsxy.cn/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在网址http://www.lcsjsxy.cn/上传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4月20日9:00—4月2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引进岗位要求,向引进单位上传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主要有: (1)《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网上再次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选名单于2020年4月22日9:00在网址http://www.lcsjsxy.cn/公布。 3.打印面试通知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20年4月29日9:00--2020年4月30日16:00登录该网址打印《面试通知单》。不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研究生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加面谈的方式进行。在试讲结束后,面试人员要回答考官2—3个问题,回答问题的成绩计入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讲、面谈成绩分别占70分、30分。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面试通知单》。 5.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体检人选名单在网址http://www.lcsjsxy.cn/公布。 成立专门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引进人员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原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于进入考察范围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个人意愿参加学院2020年年度工作人员招考。 6.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聊城市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503056,0635-8503053 监督电话:0635-8503018 附件:1-1.“双一流”高校名单 1-2.2020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 1-3.2020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应聘须知 “双一流”高校名单 1.国内重点高校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2.国(境)外院校 国(境)外院校范围为2020年QS排名前200名高校。 附件1-2 附件1-3 2020年聊城市技师学院 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0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可以应聘。 3.如何理解“应回避关系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4.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的界定及要求? 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4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报考的,须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本科与研究生学历为同一专业类别。 5.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6.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并且与资格审查时所提交的照片同一底版。 7.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上传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主要有: (1)《聊城市技师学院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原件; (4)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8.资格复审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齐全指定材料,可否延期补交有关材料? (1)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应届毕业生提交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须在资格复审时上传提交。 9.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1)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考岗位。 (2)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该单位的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0.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学校直接联系,联系电话:0635-8503056。 11.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2.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应聘期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即被认定存在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学校将不予以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一是在报名环节,考生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以骗取面试资格或获取“练手”机会;二是在面试环节,考生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三是在考察环节,考生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在体检环节,考生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和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替检;四是在报到环节,考生在已经通过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备案等环节后又提出放弃报考职位等;五是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3.考生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造成网络拥堵而错过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请务必核实准确,整个应聘过程中,请不要更换手机号码并且要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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