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海安市部分学校(幼儿园)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安市教育体育系统内在岗教师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段学科、名额及对象
岗位 代码 | | | | | 01 | | | 城南实小教育集团6人(其中1人人事关系落实在东校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人 | | 02 | | | 城南实小教育集团4人(其中1人人事关系落实在东校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1人 | 03 | | | | 04 | | | 高新区实验幼儿园(筹)3人,三幼、七星湖园各2人,明道园1人 | 05 | | | 高新区实验幼儿园(筹)2人,三幼、明道园、七星湖园各1人 | |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师德表现好。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职称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3.应聘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5.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在我市中小学5年及以上任教年限;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须具有在我市幼儿园5年及以上任教年限,其中编内幼儿园教师任教年限从取得正式事业编制之日起算,编外幼儿园教师任教年限从被市局正式录用为编外教学人员之日起算。 任教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6.在教学一线任教。 三、选聘程序 1.报名。个人自主申报,报名时间:3月31日-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市教育体育局老园丁活动中心。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海安市部分学校(幼儿园)系统内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一式一份,网上自行下载填写); (2)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对象至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含教学设计),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所报学段学科的专业知识(占80%,含教学设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笔试当日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4.确定选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学段学科(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仍不能区分时,教学设计成绩高者优先),并于笔试当日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有关说明 1.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不足选聘计划的,则由市教育体育局核减相应选聘计划。 2.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仍不能区分时,教学设计成绩高者优先),由应聘者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城南实小教育集团招聘的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教师,按考试成绩(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仍不能区分时,教学设计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人事关系落实校区。 3.通过考试选聘的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其在原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带入新单位,一律调至现任专业技术岗位所处层级的最低层级。 4.已加入城南实小教育集团的开发区实验小学教师,原则上不参加本次选聘。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聘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工作。本次拟选聘的教师,2020年暑期办理调动手续前仍在原工作单位任教,接受原工作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6.选聘教师接到市教育体育局开具的调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所有移交手续,并按时到新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整个选聘活动由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监组全程监督。 附件:海安市部分学校(幼儿园)系统内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