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以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学校是福建省首届文明校园、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院校。下设附属实验小学和附属实验幼儿园。 福清卫生学校创办于1912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福州地区集普通中专、合作联办和多层次培训于一体的医药卫生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学校于2008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7年被评为“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现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A级立项建设学校。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医护学院筹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0〕1号)文件精神,福清卫校并入闽江师专,在仓山校区筹建闽江师专医护学院。现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教师12名(事业编制)。 一、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良好的品行; 5.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8年、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福州市所辖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岗位资历和年龄认定均以2020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于2020年4月22日8:30—2020年4月29日17:00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网上缴交报名费80元/岗位,并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审核通过后已缴交报名费且未参加考试的,不再退还报名费。 遇缴费业务和技术问题可咨询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8:30—2020年4月29日17:00,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初审结果。查询到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未通过原因进行网上申诉、说明情况。申诉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8:30—2020年4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最终资格初审仍未通过将退还报名费至原缴费账户。 3.下载准考证:请报考者关注并及时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再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办法 1.招聘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2.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招收人数在10:1以上的,以及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笔试时长为两小时。 3.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及报名费退款手续。笔试加分具体办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分审核仅适用于笔试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招收人数在10:1以上的,以及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携带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场办理加分审核手续。笔试加分及报名费退款说明见附件2。 4.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考场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笔试结束一周内,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福清卫生学校官网查询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待定。资格复审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佐证岗位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复审材料包括: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在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招考岗位有本科阶段专业要求的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考核时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考试报名网、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福清卫生学校官网。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6.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拟采用编写教案、片段教学形式来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和基本素质。 7.面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面试结束一周内,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福清卫生学校官网查询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拟聘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由校党委会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笔试加分、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fzmjtc.cn/rsc/)和福清卫生学校官网(http://www.fqwsxx.cn)。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的,如无需笔试,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 2.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核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校党委会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4.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六、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其他 1.报考岗位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将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2019年)》中“XX”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2019年)》所列专业及境外学历的,根据所学专业主要课程进行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九、联系方式 地址1: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府南路1号邮编:350108 地址2:福清市海口镇新山路1号邮编:350313 电话1:0591-2351000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2:0591-6283316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陈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和福清卫生学校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10115。 附件: 1.闽江师专(福清卫生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教师岗位信息表 2.笔试加分及报名费退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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