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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阜南县2020年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公告(全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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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1 16: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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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引进(调入)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印发〈阜南县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县办秘〔2017〕56号)、《关于印发〈阜南县人才引进“二十条”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发〔2018〕2号)精神,经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缺编可进原则。对申请人数超过编制余额的乡镇中心学校及城区学校,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择优录用,未入选人员可征求本人志愿调剂到其他有编制余额的学校。

2.坚持对等引进原则。原在城区的引进到我县城区规划区,原在农村的引进到农村。符合相应条件的按本方案相关政策待遇执行。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教师引进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社、编制、教育、财政部门共同实施。

二、基本条件

1.县外在编在职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男、女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起算)。

4.中、小学教师均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须具备中专(须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

5.各学段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教资格证。

三、工作程序

(一)启动及公告

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调入)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县政府、人社局及县教育局网站发布引进(调入)公告,提出相关要求。

(二)报名及初审

凡自愿要求调入我县相应学校任教且符合引进(调入)条件的教师,须填写调动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及当地教育、人社、编制等部门同意调出后,本人持申请表及有关证件接受资格初审。

(三)考察及聘用

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考察(方案另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察合格人员在县政府、县人社局及县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提交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调入)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按照规定办理编制、工资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聘期3年,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

四、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时间: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可随时报名,全年有效,定期审批;

(二)地点:阜南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股

(三)所需材料:

1.《阜南县2020年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一式四份,A4纸正反面打印),调出地学校、教育、人社、编制等部门要署名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在报送申请表时,须同时提交书面调动申请书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聘书、表彰证书、计生证明、综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政策待遇

1.凡引进(调入)我县的各学段教师,均享受与县内在编在岗同学校、同学段教师同等待遇。

2.引进(调入)教师原在城区学校任教的,调入后仍安排在我县缺编的城区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也可申请到农村缺编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原在乡镇学校任教的,调入后仍安排在缺编的乡镇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不论其学校规格)。

3.引进(调入)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县级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可根据本人志愿安排至缺编的城区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

(1)省特级教师(或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坛新星;全国教学能力和技能评比省级及以上获奖者;

(2)市级名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只含优秀特岗教师、乡村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班集体(仅限班主任);

(3)县级名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只含优秀特岗教师、乡村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班集体(仅限班主任);

(4)中小学、幼儿园学科优质课评比、多媒体大赛、教师基本功大赛(不含学科单项比赛获奖)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4.引进人员配偶如系在编人员,经组织考察合格后,根据原工作单位及岗位可安排至我县相应缺编岗位工作;如非在编人员,根据本人学历、技能等客观情况并结合本人志愿,按政策安排至相应公益性工作岗位(具体岗位另行公布);其子女可就近安排入学。

六、引进奖励

根据《关于印发〈阜南县人才引进“二十条”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发〔2018〕2号)规定,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省特级教师(或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坛新星,连续5年内,由县财政每月奖励2000元,本地无住房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

2.市级名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连续5年内,由县财政每月奖励1000元,本地无住房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

3.县级名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连续5年内,由县财政每月奖励500元。

奖励对象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县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3、中小学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七、工作要求

(一)县外引进(调入)在编在职教师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操作,切实维护引进(调入)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取消引进(调入)资格外,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凡不符合引进(调入)条件的,一律不予研究接收,任何学校一律不准先行借调。

(三)严格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调入):

1.入编后工作两年以上的,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

4.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及其他不宜引进(调入)的。

(五)引进(调入)的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其引进(调入)资格。

八、本方案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股 0558-6726003

县教育局人事股  0558-6724880

附件:

附件:阜南县2020年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xls [32.0 KB]

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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