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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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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1 16: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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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坐落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身始建于1957年,1990年成立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是全国首批试办的两所高级技工学校之一;2006年成立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加挂烟台市技师学院校牌;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2年)”“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工作站”“山东省首批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基地”“烟台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

为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2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计28个。招聘岗位详见《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求为1979年4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4月20日(含)以后出生。

2.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1979年4月20日(含)以后出生。

教师岗位要求:

①本科阶段毕业学校或者硕士阶段毕业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②本科阶段毕业学校和硕士阶段毕业学校均为非“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需具有三年及以上与本人全日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应聘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辅导员岗位要求本科阶段毕业学校或者硕士阶段毕业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要求为1979年4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机械加工类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获得市级(含)以上首席技师称号。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4月19日(含)前取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需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中午12时(受疫情影响,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待确定后,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发布)。

2.方式:填写《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邮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ytetc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也可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

1.时间及地点:受疫情影响,具体时间及地点待确定后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发布。

2.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或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派遣证。

(5)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市级以上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7)已签署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解约证明;曾有工作单位的或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报考,需提供解除合同证明书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也可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不在择业期内的无业人员报考,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8)本科阶段毕业学校和硕士阶段毕业学校均为非“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和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4式样)。

(9)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10)岗位要求应具有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荣誉称号授予文件或证书。

(11)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

3.有关要求。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17点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点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加入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取消岗位公告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经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考试

面向博士招聘岗位,面向市级及以上首席技师招聘岗位,或仅有博士报名的面向硕士以上学位招聘岗位,可采取面谈交流或直接考察的方式。

面向硕士招聘的教师岗位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如报考人员均为本科阶段毕业学校或者硕士阶段毕业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均为本科阶段毕业学校或者硕士阶段毕业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不再进行笔试。辅导员岗位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辅导员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天左右,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18时后在微信群发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笔试。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含)以上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3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辅导员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

(3)成绩公布:同一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教师岗位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教师岗位如进行笔试,则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未进行笔试,则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辅导员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签约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ytetc.edu.cn

咨询电话:0535-6115520,13864536107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附件1: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简章.rar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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