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和县2020年教师交流工作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太和县2020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县外正式在编在职教师且试用期满;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3.第一学历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没有因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党政纪处分。 二、岗位设置原则 1.坚持编制缺额进人原则。 2.坚持学校层次、类型、区位等对等引进原则(原在城区学校的引进到城区学校,原在农村学校的引进到农村学校)。 3.均衡配置原则。根据编制缺额情况,对缺额数较多及偏远乡镇予以倾斜。 4.兼顾个人意愿原则(到户口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工作的优先引进)。 5.岗位优选原则。中小学、幼儿园学科优质课比赛市级及以上一等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全日制研究生,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可以申请到我县城区相应缺编学校任教。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2.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路南) 3.报名材料: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卡)、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交申请,教育局进行审核。 四、审批与接收 1.教育局初审合格后,通知意向用人学校进行面试。 2.审核及面试合格者,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合格教师提交调出所在地教育、人社、编办签字盖章的《太和县引进(调入)在编在职教师审批表》。 4.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组织对拟引进人员学历、资历和在编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审查不属实的,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引进手续。 附件:太和县2020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 太和县教育局 太和县人社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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