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的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全省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安置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1〕27号)文件要求,经批准,拟组织灵寿县2019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现将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为灵寿县2019年度服务期满、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特岗教师。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灵寿县2019年度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与服务单位联系,填写《2019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自愿留任报名表》(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灵寿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8日至29日。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线学历认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特岗教师期满证书等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由服务单位加盖公章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三)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笔试和面试成绩 以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的成绩为准。 四、体检 以2019年度服务单位的体检报告为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各学区)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局有针对性的参与有群众反映或有其他问题的考察了解。各有关单位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照招聘条件再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材料,单位生成考察报告。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市人社局审批案备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专项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灵寿县2019年度服务期满特岗教师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19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自愿留任报名表》 灵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寿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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