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根据县城所在地及周边公办学校教师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部分学校教师选调工作。现就有关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县城所在地公、民办中小学在编教师。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三、选调要求 1.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师,在该校服务满五年后方可申请选调;已跨校交流的教师在流入学校工作满三年后方可再次申请选调。 2.获得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名教师、各类“十佳教师”及以上荣誉或评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满三年后(以发文日期为准)方可申请选调;获得县教学新苗一等奖的,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满二年后(以发文日期为准)方可申请选调。若在同一学校任教满12年的教师,此条件可不作要求。 3.舞阳学校(初中部)教师、民办学校在编教师,选调要求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高中、初中段学校富余学科教师可报考初中或小学段相应岗位;现任教小学段教师限报小学段相应岗位。 四、选调办法 1.报名。意向选调教师向现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填写《2020年县城所在地及周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选调申请审核表》(见附件),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后,于2020年5月8日前到应聘学校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随带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学校负责资格审核。 2.组织竞岗。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参与应聘学校竞岗,具体竞岗办法由应聘学校制定,并组织实施。竞岗结果于5月10日统一交县教育局组宣人事科蔡国良。 3.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后,选调人员于2020年暑期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选调人员被新单位聘用后,按新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若新单位相应岗位设置已满,则实行高职低聘。 2.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被举报查实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 3.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 4.咨询电话:8367916、8367919。 附件:2020年县城所在地及周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选调申请审核表 德清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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